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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再次查处一起储存危化品违法案件

发布日期:2017-04-19 , 点击数: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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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余姚安监局接群众举报反映:余姚市梨洲街道某包装印刷企业存在储存危险化学品违法的情况。接报后,执法人员立即会同属地安监所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
  经查,该企业烟包车间、临时仓库(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内分别存放有醋酸乙酯、丁酯、印刷油墨等危险化学品,且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置明显标志,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对此,执法人员依法出具了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立即将隐患整改到位,并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对该企业依法作出了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本案是余姚安监局近1个月来连续查处的第2起储存危险化学品违法案件,也是余姚市首起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进行立案处罚的案件。下步,余姚安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加大事故前预防性处罚的工作要求,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对安全隐患“零容忍”,推动事前处罚工作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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