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2013年上半年
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一、事故总体情况
上半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包括工矿商贸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船舶,下同)1239起,死亡284人,受伤1253人,直接经济损失113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66起、下降11.8%,死亡人数减少59人、下降17.2%,受伤人数减少158人、下降11.2%,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12.8万元、下降9%。发生2起较大事故,共死亡9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2人。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733起,死亡2人,受伤6人,直接经济损失2955.8万元。
(一)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工矿商贸企业(含建筑业,下同)发生死亡事故20起、死亡25人、直接经济损失807.7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6.7%、16.7%、10.4%,其中发生1起较大事故。
──道路交通上报事故1214起、死亡254人、受伤1247人、直接经济损失329.3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1.9%、18.1%、11.6%、5.5%,其中发生1起较大事故。
──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发生733起、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2955.8万元。
──渔业船舶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增加2起、2人。
──辖区内河本市籍运输船舶未发生水上交通责任事故,同比持平。
(二)各县(市)区事故情况(含生产经营性火灾)
──余姚市发生事故163起,死亡52人,直接经济损失471.3万元。
──慈溪市发生事故384起,死亡63人,直接经济损失387.3万元。其中发生1起工矿商贸企业较大事故。
──奉化市发生事故285起,死亡21人,直接经济损失108.2万元。
──宁海县发生事故133起,死亡24人,直接经济损失841.9万元。
──象山县发生事故116起,死亡17人,直接经济损失60.5万元。
──鄞州区发生事故294起,死亡38人,直接经济损失923万元。
──镇海区发生事故105起,死亡17人,直接经济损失802.2万元。
──北仑区发生事故199起,死亡26人,直接经济损失262.9万元。其中发生1起道路交通较大事故。
──海曙区发生事故86起,死亡5人,直接经济损失31.3万元。
──江东区发生事故72起,死亡5人,直接经济损失89.9万元。
──江北区发生事故99起,死亡8人,直接经济损失70.1万元。
──大榭开发区发生事故4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1.7万元。
──高新区发生事故14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3.3万元。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发生事故7起,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0.6万元。
──杭州湾新区道路交通事故6起,死亡3人。
──保税区、石化经济开发区、机场与物流园区未发生事故。
二、事故主要特点
(一)事故总量继续下降。全市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11.8%、17.2%、11.2%和9.0%。从每月发生情况看,除3月份基本持平外,其他各月事故死亡人数均有所下降,月均死亡47.3人。
(二)大部分行业(领域)事故控制较好。上半年,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减少死亡56人,其中国省道减少死亡9人,涉及货车事故减少死亡13人,同比下降14.9%;工矿商贸领域同比减少死亡5人,危险化学品化、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水利、旅游、有色、电力、医药等行业企业均为零死亡;水上交通领域事故总体平稳,我市内河未发生亡人事故。
(三)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较为稳定。11个县(市)区中9个地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10个地区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或持平, 其中奉化、宁海、象山、鄞州、北仑、海曙、江东、江北实现“三项控制指标零增长”。7个开发园区中,除杭州湾外,其他6个开发园区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均同比下降或持平,机场物流、石化、保税未发生亡人事故。
(四)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较好。上半年,全市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的36.1%,比平均控制进度(50%,下同)减少13.9个百分点。其中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船舶事故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控制指标的34.7%、37.7%(28.41%)、0%、14.3%,均未突破平均控制进度。发生2起较大事故,占较大事故控制数(8起)的25%。
(五)事故分布相对集中。从行业(领域)分布情况看,道路交通依然是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发生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总数的61.6%、88.8%;从地区分布情况看,经济总量较大的县(市)、区,事故总量相对较大,余姚、慈溪、鄞州三地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市总数的53.5%,同比增加6.3个百分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行业(领域)事故呈反弹趋势。虽然,上半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下降,但是部分行业(领域)事故出现反弹。其中工矿商贸领域中,建筑行业发生事故11起,占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总起数的55%,同比增加1起,其中6月份就发生4起,占上半年建筑业事故总起数的36.4%;渔业船舶领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同比上升66.7%,绝对数分别增加2起、2人。
(二)少数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上半年,慈溪发生1起6人死亡的较大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增加5人;北仑发生1起道路交通较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
(三)高处坠落事故占比较高。上半年共发生高处坠落亡人事故9起,占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总起数的45%。其中建筑业11起事故中,5起为高处坠落事故。
(四)道路路口事故呈上升趋势。道路交通领域,在三枝分叉口和国省道路口事故多发,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增加4人、6人。
(五)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是交通事故的主因。上半年,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发生上报事故1017起,占事故总数的83.77%,死亡224人,占死亡总人数的88.19%,逆向行驶、违法装载、违法倒车和违法会车等违法行为造成的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8.57%、100%、300%和100%。
(六)农村、集镇仍是火灾多发区域,电气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上半年,农村和集镇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431起,占全市火灾总数的58.7%;从火灾调查情况看,因电气线路老化、短路、过负荷、违章乱接乱拉等原因引发火灾229起,占总数的31.2%。
(七)涉及低工龄、外市籍人口的安全生产事故比重较大。上半年,工矿商贸企业亡人事故中,肇事人员3年以下工龄的为 11起,占总数的55%;外市籍人口死亡20人,占总数的80%。
四、下阶段事故研判及对策措施建议
进入七月份和第三季度,受台风、汛期、高温、多雨等天气及从业人员易疲劳等因素影响,安全生产将面临更大挑战,极易引发水上交通、雷击、触电、火灾、高处坠落、中毒窒息、坍塌滑坡、危险化学品泄漏和道路交通等事故。
针对季节特点及上半年事故形势,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立即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甬政办发〔2013〕129号)精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要加大对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结合季节特点,重点落实好夏季防暑降温、防火防爆、防汛防台、防电器线路老化、防雷击等各项措施,加强高处坠落、触电、中毒窒息、火灾、爆炸、道路交通等类事故的防范,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