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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全力推动慈溪企业本质安全上新水平——致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17-07-12 , 点击数: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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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慈溪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稳定,但部分企业存在“重效益、轻安全;重当前、轻长远;重生产、轻管理”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偏高,“三违”现象偏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对此,慈溪市安委办向全市各级各部门、全体干部群众,特别是向各企业发出呼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共同维护安全、稳定、有序的生产秩序。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准则和重点、要点。所有企业都必须深刻认识并认真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抓紧抓实责任制度的制定、评估、考核等各个环节,以责促行、以责问效,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主体责任链条。特别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重点抓好“十化”——生产经营主体合法化、安全责任落实全员化、规章制度建设法制化、作业现场管理规范化、安全设施设备管理专业化、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科学化、事故风险防控常态化、安全生产投入制度化、宣传教育培训系统化、事故应急救援实效化。
  2017年6月,中共慈溪市委 慈溪市人民政府印发《慈溪市优化产业政策促进产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慈党〔2017〕6号),明确指出:企业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安全生产评级等级为B级以下的,不得享受本政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是评判B级安全生产诚信等级的必备条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也是《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为此,已创标的企业,要确保标准化诸要素的正常运行。新进规和尚未创标的规上企业年内必须创标,其余达到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要积极开展创标活动,以改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需要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全面提升企业安全责任意识,并强化执法监管,严肃责任追究,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积极参与和监督好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共同巩固慈溪安全发展的基石,努力建设平安幸福慈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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