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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陈乡安监所“四共工作法”

发布日期:2013-09-11 , 点击数: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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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东陈乡安监所,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积极采取了与乡总工会、消防工作站、乡各办联手实施安全工作共同协作、安全生产共同排查、安全隐患共同整治、安全责任共同承担的“四共”工作法,有效地推进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安全工作共同协作。东陈乡安监所在这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一开始,党委、政府首先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牵头,召开了乡安监所、总工会、消防工作站、乡各办主要负责人会议,在明确责任,落入任务的同时,成立了以各部门联合组成的大排查大整治集团军,并以各线各部门所分管的行业为主线,实行谁家的孩子谁家抱的政策方针,做到既分工明确又共同协作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二、安全生产共同排查。 由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行业多、范围广,所涉及的安全隐患各有不同,而全乡所参加的安全生产排查人员大多都没有经过安全培训,所掌握的排查整治知识有一定的缺陷。在排查整治过程中,往往碰到有些问题难以判断,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安监所就及时采取集体汇诊,不放过每个安全隐患,不漏掉每个死角的工作措施。

三、安全隐患共同整治。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在整治,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如能当场责令整改的就当场整改,当场的不能整改的,各排查整治小组采取汇总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共同整治的工作办法。

四、安全责任共同承担。为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抓紧抓实,不走过场,东陈乡安监所在党委、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基础上,根据乡各线各办所分管的行业提出了谁管理、谁排查、谁排查、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如因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彻底所导致的安全事故,谁就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通过“四共”工作法,使全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得到全面深入开展。到目前,全乡共排查了各行各企业单位254家,机械制造企业25家、劳动密集型企业35家、教育3家、文广5家、民宗11家、易易行业4家、海渔领域98艘、食品领域25家、药品领域8家、农林业领域40家,排查和整治各大领域各类安全隐患38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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