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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监管机制 有效防控有限空间作业事故

发布日期:2017-08-14 , 点击数: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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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监管机制 有效防控有限空间作业事故

慈溪市安监局  范鹏华

慈溪位于东海之滨、杭州湾南岸,1361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生活着近200万人,各类经济活动十分活跃。2016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达1209.42亿元。目前,登记在册的各类工商户有13.9万余家,其中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下的小微生产经营单位占总数的89.8%,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这些年,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工商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呈持续下降态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中向好。

然而,在有限空间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却时有发生,且往往是群死群伤的较大事故。慈溪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谋求创新有限空间事故防控新机制,并责成我局就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工作提出事故防控措施。我局对以往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深度分析,并在深入调研、学习考察、走访座谈、意见征询后,草拟了《慈溪市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防控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颁布。具体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探寻新方法。2015年“10.2”事故后,我们立即部署市域内有限空间排查摸底和安全大检查行动。按作业频度厘清非进入作业、间隙性进入作业和常进入作业,并分门别类在入口处及附近,设置固定式“禁止入内”等安全警告标志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对排摸出的124家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全部建立“一企一档”,在源头上实现有限空间全掌握。我局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社会共治”作用,聘请中介服务机构对全市工业企业内的有限空间进行全面检查,并面对面指导基层安监人员辨识有限空间,把握事故防控要点,提高基层的监管水平。在G20峰会安保期间,各镇(街道)将有限空间纳入事故防控重点视线,实施重点检查,市级部门在暗查暗访、督查巡查中始终将有限空间列入重点检查范围,通过各级的重点监管,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得到有效管控。期间,我局不断走访镇街、政府职能部门、施工作业单位;实地检查有限空间,全面了解市域内有限空间的基本类型;对事故单位实施“回头看”,掌握施工单位及作业群体;召集相关单位、职能部门、一线工人座谈,集思广益;学习考察先进地区的成熟做法。在完成汇总、分析、研究等大量基础性工作后,拟定了《暂行规定》。

(二)找准新定位。作业人员对有限空间认识不足、自我防范意识差、未经专门培训是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诱发因素,针对这一特点,我们将有限空间作业提升到类特种作业管理。为此,深入分析研究了历年来我市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发现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无知加盲目是主要的事故诱发因素之一,但到目前所有的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都是施工队伍自行培训,将死亡极高的有限空间作业等同于一般性的作业。而提升到类特种作业管理,要求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如此才能保障安全教育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同时更加全面地灌输有限空间作业的法定标准,从而真正管控了人的安全。

(三)建立新制度。一是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前的报告制度。此前,有限空间作业处于失控状态,作业随意性大,在没有履行要求的作业审批程序和落实作业所需的设备设施、装备、个人防护用品前仓促作业,有的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使得有限空间作业源头失控,建立报告制度,正是为了从源头把关,严格有限空间作业相关安全条件的控制。二是建立旁站监理(监护)制度。旁站监理(监护)制度是住建部门借鉴施工质量旁站监理的做法正在实施的一项工作措施,目的是为了杜绝项目违规转包、分包以及施工作业人员随意调用、替换的有效做法,也是为了避免“以包代管”,责任转嫁的弊端,是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对其发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担主体责任,承包方对其承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承担直接责任”的一项有力举措。三是建立专门培训制度。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专业安全教育培训,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要求持证上岗。为更好的保证这个制度的实施,我们依托市水务集团,投入400多万元,建立起有限空间作业实操培训中心,预计今年年中能投入运行,培训考核合格后,安监部门予以认可。四是要求加大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有限空间作业不同于一般的工程项目,作业所需的设备设施、装备、应急器材、个体防护装具、防护用品投入比较大,在项目发包中应考虑装备用具的投入以及易耗成本,因此我们在《暂定规定》中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适当提高有限空间作业预决算,确保安全投入。

(四)统筹新机制。一是市政府专门发文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工程”,列入慈溪市标本兼治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实施工作重点推进项目,要求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监督管理办法;突出有限空间作业人防、技防工作措施,大力推进“机器换人”和专业化施工;规范项目发包行为,引入发包方旁站监护机制;引入第三方服务,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组建专业施工队伍,承担工业企业污水池、井、清淤等作业。针对工业企业污水池、井等有限空间清淤作业缺乏专业人员和专业设备装备的现状,我们在《暂行规定》中明确,工业企业有限空间清淤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有限空间作业相关规定,配备齐全的设备装备和专业作业人员,制定各项制度。外委作业必须请安监部门认可的专业施工队伍。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成熟做法,考察遴选了有能力组建施工队伍的施工力量,在比对施工队伍力量、施工经验、设备装备等基础上,基本确定有实力、有作业经验的施工队伍为工业企业清淤作业的专门施工队伍备选,下步将重点辅导和培育。

经过一年多来的努力和实践,我市各镇街、部门、企事业单位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危害性认识有所提高,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装备、防护用品的准备均得到全新认识,对项目外包以及专业承包的责任界定有了清晰认识。自2015年“10.2”事故后至今未发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当然,我市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防控的新机制、新举措尚在践行中,完全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发生尚需时间积淀和全社会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充分认识。而且,我们采取的新机制、新举措是根据我市十多年来这类事故大多发生在污水池、井、清淤、污水管网维修、新老污水管网接通等特点来确定的,存在还不够全面的情况。在今后的安全监管中,我们要始终将有限空间作业纳入重点监管视线,在践行一系列新机制、新举措中不断修正,确保履职到位、措施落实,努力防控有限空间作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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