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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开展首家危化品使用企业安全使用许可证发证审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3-09-13 , 点击数:2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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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安监局组织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调查摸底、宣传发动等一系列工作,近日,万华化学(宁波)容威聚氨酯有限公司作为全市首家安全使用许可证申领企业向市安监局提出发证申请。

市安监局聘请4名专家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审查书》要求,对该企业从总体选址布局合理性、设备设施工艺的安全可靠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条件、重大危险源管理、应急管理要求、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其他要求等8个方面37项审查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并现场踏勘,对审查发现的5个问题书面提出了整改要求。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7号)于2013年5月1日施行,凡列入国家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公布的行业目录范围并且达到规定危化品使用量的企业,在办法施行后十八个月内应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万华化学(宁波)容威聚氨酯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1日成立,在大榭万华工业园区内建设年产5万吨组合料一体化项目,已完成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其原料环氧丙烷属于重点监管危化品,年使用量为37691吨,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和农业部公布的《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第9号公告),属于安全使用许可证发证范畴。

行政审批处   符贵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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