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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进一步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职责

发布日期:2013-09-13 , 点击数:1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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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宁波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以下简称“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省政府和宁波市政府有关规定,明析了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员)、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内容和职责,是各地各部门依法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工作依据。
    宁波是华东地区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危险化学品总量大、安全风险高、监管任务重, 制定“工作职责”,对落实各级政府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保障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各个环节的安全,促进化工行业安全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危化监管处  李振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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