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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出台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7-12-27 , 点击数: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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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推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宁波市认真总结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经验,在全省率先出台《宁波市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危险源、风险、风险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作出比较科学、准确的定义,对风险等级划分、风险评估方法作出明确规定。《办法》围绕风险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三大主要环节,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行业部门、企业三个层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的主要内容、工作频次,规定了重大安全风险数据库建立、信息化管理以及重大安全风险“一险一案”、公告警示、挂牌治理、源头管理、分级分类差异化精华准化监管等系列工作要求。《办法》还明确了风险与事故隐患之间的关系,实现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者之间的有效衔接。
    2017年11月,国务院安委办在该市召开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现场会,充分肯定该市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经验。《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规范工作开展,为扎实深入推进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打下重要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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