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暂行办法》要求,深入推进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市安委办起草方案,谋划“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年”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1月23日,市安委办组织专题座谈会,听取有关县级政府、安监部门、基层站所以及市级有关部门代表对我市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年”活动的意见建议。市安委办副主任、安监局副局长王宏主持会议,市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座谈会上,与会代表紧紧围绕工作方案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年”活动是贯彻落实《宁波市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暂行办法》,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和城市安全发展,全面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的具体体现,活动方案工作重点突出、措施扎实,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结合各自实际,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活动方案的意见建议。
最后陈强指出,一要认清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活动是深入推进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重要载体,是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重要手段。二要把握活动的总体要求。通过源头治理减少风险、辨识评估发现风险、隐患排治降低风险、应急保障处置风险,为创建安全发展城市打基础,为我市“名城名都”建设提供安全生产保障。三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风险更加聚焦,要紧紧围绕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目标,全面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工作更加务实,方案提出的每项工作任务,均要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同时每项任务都要梳理分析与具体细化,体现可操作性。指标更加合理,每一项工作目标和数据指标均要科学合理设置,确保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