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进一步深化落实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要求,根据市局“铸安一号”专项执法行动方案部署,2月1日,市安监局党组成员、巡视员周国连带队赴宁海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实地抽查了宁海县东部海洋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宁海县长街海锋水产合作社、宁海县长街镇宁象水产品有限公司等3家涉氨制冷企业。
检查组现场抽查了企业氨机房、快速冻结装置车间、氨储罐区等重点部位,查阅了相关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企业和属地安监部门,要求立即落实整改。检查中,周巡视员强调三点要求:一是临近春节,各级安监部门、企业要进一步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防止思想松懈、麻痹大意,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欢度新春佳节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二是涉氨制冷企业要高度重视液氨使用的危险性,深刻吸取吉林“6·3”、上海“8·31”等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事故发生。三是各地要继续将涉氨制冷企业纳入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对象,将涉氨制冷专项整治“回头看”检查纳入2018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要求,勤指导、强措施、严执法,确保辖区内涉氨制冷企业整治到位、管理到位,切实提升安全生产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