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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安监局严厉查处厂中厂安全隐患生产企业

发布日期:2018-03-07 , 点击数: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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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余姚市安监局业务科室执法人员按照市政府年初工作部署,在泗门镇安监所的有力配合下,对位于泗门镇汝湖西路上的宁波品佳电器有限公司内的“厂中厂”式8家集聚企业开展严厉的执法检查,约谈存在问题的企业并进行处罚。
  经检查发现,这8家企业存在众多安全隐患:一是企业法人和安管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依法取得资格证书;二是未按照政策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三是企业内部未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生产台账;四是生产现场消防器材缺乏;五是员工未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自我保护、应急逃生教援技能缺乏;六是各种电器线路安装不规范。
  根据众多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即下达了8份限期整改和7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对各企业和出租厂房东进行了约谈,传达贯彻余姚市委市政府[2017]84号文件,发放了余姚市厂房出租“十个不准“和”五个必须“宣传单,并明确提出了相关要求和措施:一是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四化联动联创精神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二是根据余姚市委市政府[2017]84号文件要求和执法检查所提出的整改指令,逐项抓好隐患整改;三是抓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补好安全课,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四是各厂落实人员组建好义务消防队和应急救援队伍,及时开展消防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灾害处置和救援能力,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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