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行刑衔接制度。近年来,该局结合监管实际,依法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刑事责任追究力度,为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强化部门联动,已拟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领域刑事责任追究机制的意见》,明确了75项安监部门移送涉嫌刑事案件的标准清单。
二是完善依法治安建设。该局行政执法工作围绕依法治理目标任务,强基础、建机制、抓评比,着力推进依法治安,加快法制建设进程。制定、印发《宁波市镇海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细化72项自有裁量标准,将自由裁量变为定量裁量。同时,修订、完善《镇海区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实施办法》、出台《镇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和禁用语言》等一系列制度,保证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促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另一方面,该局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行说理性执法,在说服教育的基础上实施处罚,让被处罚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和承担责任的必然性,在每一起行政处罚中都力争做到让相对人罚得痛、罚得到位、罚得心服口服,真正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完善执法能力保障机制。为持续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能力,该局以“请进来”的方式定期邀请行业专家、教授以及相关业务单位骨干来到“安监课堂”,开展执法监察实务、两高司法解释、省条例宣贯、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等系列业务培训;同时,组织执法队员“走出去”,赴瓯海区安监局、路桥区安监局、慈溪市安监局等兄弟单位交流、学习,“以学习带业务,以业务促学习”,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有效提升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