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围绕“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坚定不移实施“双突破双驱动”战略,更加主动迎亚运、更为积极抓发展,奋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突破,不断开创宁波现代化滨海城区建设新局面。针对象山县事故多发领域渔业生产领域,由象山县安监局牵头提出了破解方案。
一是立章定规强化责任。出台《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渔业船舶紧急避风的决定》,对不执行《决定》,冒险生产和航行的行为,依法从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17年,对台风期间违反指令的共14艘渔船各处5万元罚款。落实渔船监护人制度,将船东家属或其他主要股东作为第一监护人,落实监护人职责,加强自我管理,落实围网船、蟹笼船、渔运船、休闲渔船、挂靠渔船等高危渔船监护人356艘。严格落实船东(船长)主体责任追究制度,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人行象山支行等联合发文《关于严格落实渔船船东船长主体责任的通告》,加大对船东(船长)渔船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追究力度,对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3艘渔船各处2万元以上罚款;对3名无证驾驶机动船舶的渔民移交公安机关作出了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处罚;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未办理船检或进出港签证报关、船员四小证不全等41艘渔船进行了行政罚款处罚。通过一系列的有力打压,在渔区形成了“安全红线碰不得”的共识。
二是科技兴安强化保障。投入700万元安装固定式定位仪,实现渔船24小时船位动态管控,在已建成的北斗、AIS、雷达、卫星电话等基础上,投入1000余万元全面启动渔船终端设备升级改造,实现渔船全时段、全方位动态监控。投入300余万元建设环石浦港渔业码头视频监控系统,推进环港渔业码头视频监控扩面工作,实施环港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资源全面整合,与渔船动态监管终端系统无缝对接,并与县视频监控资源共享中心信息共享,实时记录渔船靠离港信息,达到港口监控全覆盖。
三是执法联动强化整治。结合平安渔港创建工作,加大港口码头检查力度。建立由县海洋与渔业、边防、港航、海事四部门组成的海上联合执法中心,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开展海上常态化联合执法检查,累计开展海上安全执法检查519航次,出动执法人员5417人次,登临检查渔船1461艘,依法查处违规生产渔船191艘。去年“9﹒17”渔船事故发生后,县海洋与渔业局加大渔船专项整治力度,试行港口安全检查站,分片分段包干负责,会同公安边防、港航和当地乡镇联合检查,共检查渔船1200余艘次,新配发体积较小的气胀式救生衣1.15万件,投入50万元在渔船固定位置标识并放置消防、救生设备。累计整治渔船安全隐患115艘,现场换发救生衣70件、救生圈93个、灭火器248个,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