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视频会议和市委主要领导相关批示精神,5月29日,市安监局局长陈强,副局长王宏等一行赴市消防支队调研,研究我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总体思路和具体工作措施。市消防支队傅松良支队长及支队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讨论研究。
陈强首先传达了市委主要领导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相关批示精神,听取了消防支队近年来关于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对消防支队创新举措、深化宣传、强化监管以及取得的系列工作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双方围绕上级关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会议和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分析当前形势,查找短板问题,研究工作措施。
陈强指出,当前我市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电动自行车等电气火灾事故依然多发,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十分重要。一是在工作部署上注重结合宁波实际。要把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全过程、全方位、全环节要求,发挥宁波基层社会治理组织体系优势,体现综合治理方针,体现社会共治氛围,体现齐抓共管格局。二是在工作方法上要注重堵疏结合。既要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又要加强宣传教育,发动基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还要加大集中充电桩等基础建设力度,做到方便群众和消除隐患并举。三是在工作落实上注重奖惩激励。综合治理工作与诚信机制挂钩,落实奖惩激励约束措施。实施巡查警示措施,组织巡查督查,开展警示约谈。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促进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