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宁波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六争攻坚、三年攀高”部署,以安全生产改革发展、事故防控、示范创建和党建聚力四个方面“攻坚争效”为抓手,深化安全生产攻坚治理。
(一)全力打赢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紧盯火灾防控高风险领域,实施精准防控,严防火灾事故。针对老旧小区,市委市政府将消防设施改造、消防通道治理纳入老旧住宅小区环境整治内容,宁波市财政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在三年内改造65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针对居住出租房,严格实行隐患挂牌登记、对账销号的“清单式”管理,探索出一条“政府制定标准、单位自主整改、专业单位评估、部门联合监管”的工业厂房改建公寓楼隐患治理模式,宁波市委副书记宋越舜组织召开现场会在全市推广。宁波消防部门还先后以现场会形式全面推广群租房智能化管理和出租房“旅馆式”管理等综合治理模式。针对电气、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消防、安监、质监、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督查,督促生产、销售、使用等各个领域强化消防管理。在重点镇街以及城中村、劳动密集型企业、出租房相对聚集的区域,开展电瓶车停放充电管理示范区建设,明确责任主体,统一建设标准,大力推广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累计安装充电接口23.5万个,该项工作在省公安厅改革创新大赛中获奖。此外,消防支队还与吉利汽车研究总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就汽车电气火灾防范等方面开展深度研讨合作,提升汽车领域火灾防范本质水平。针对高层建筑和城市综合体,宁波市安委办印发《关于开展大型城市综合体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查的通知》,市、县两级安委办组织消防、综合行政执法、住建、质监、商务、文广、电业等相关部门开展大型城市综合体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检查督查,逐一摸清底数和隐患现状,先后约谈高层建筑、城市综合体、物业服务企业以及涉消第三方服务机构,并在江北召开现场观摩会推动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针对沿街商铺,部署开展沿街商铺违规住人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排查沿街商铺22615家,搬离住宿人员3327人,实施技术改造607家。针对消防重点乡镇(街道),逐一制定治理标准,明确8大类17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8个省级督办重点乡镇(街道)“四个一”(即配备1个有专职工作人员的消防工作站、构建1个能够实时显示督改状态的隐患管控平台、建设1个能够提供体验式宣传教育培训的消防安全教育馆、建强1支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任务。2018年,宁波全市共发生火灾2163起、死亡6人,同比2014至2016年三年平均数分别下降58%、50%,圆满完成首战任务。
(二)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以反“三违”和防高处坠落、防坍塌、防触电等常见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打非治违、起重机械、建筑消防以及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等系列专项整治,累计检查建筑工地(项目)5200余个、建筑面积200余万平方米,整治隐患5.6万余条,责令停工整改100余个,行政罚款近1000万元。另一方面,积极推行安全监督“四化”(程序标准化、制度规范化、手段科技化和危大工程动态监管精细化)措施,重点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两个分级标准体系等十二个方面下功夫,着力构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2起、死亡13人,同比分别下降25%、18.8%,高于专项治理所确定的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5%工作目标。
(三)加大公共交通安全整治力度。一是严格公交车安全管理。针对“10.28”重庆万州公交坠江事件,先后多次发布行业预警,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管理,及时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及宣传等工作措施。公安、交通等部门严格公交车隐患排查治理,共组织巡查431批次,累计检查2709辆公交车,群防群治力量参与治安巡查3698人次,发现1起公交司机未有效阻止乘客携带明显违禁品,成功清除各类隐患80处。目前,全市近9000辆公交车均安装4-8个摄像头全程录像,2600余辆全部安装GPS一键报警装置,5055辆安装安全防护隔离设施。二是重点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对酒驾、失驾、超载、超速、涉牌、涉证、工程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重点打击,现场查处十四类重点违法67.4万起,“两客一危”3次以上违法未处理处罚到位率达100%,重型货车3次以上违法处罚到位率97.5%。三是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大公路桥隧、边坡、临水临崖路段改造提升,全面完成对落差2米以上的临水临崖路段防护设施建设。
(四)实施高危高风险领域安全攻坚治理。在危险化学品领域,积极推进化工园区“封闭式、一体化”管理,目前石化区全面实现封闭化,大榭基本实现进出车辆实时监控和封闭管理,北仑青峙正在积极实施危运线路优化与专用停车场建设。推动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对64家园区外企业全面实施风险评估,逐一核实安全防护距离,计划搬迁改造11家,年度另已关停搬迁小微化工企业6家。在“三场所三企业”领域,研究编制《宁波市涉氨制冷企业重点整改标准(2018年)》《宁波市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整治标准要求》《宁波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南》和《宁波市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警示录》等,建立专项治理周报制度,对涉氨、涉爆、有限空间等限期整改734家,停产停业整改25家,取缔关闭43家,目前全市涉氨制冷企业已完成整改94%,涉爆粉尘企业已完成整改70%,有限空间重大隐患整改率100%,其余隐患正在整改当中。在海洋渔业领域,出台《象山县渔船安全整治“五严一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象山县渔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铁腕开展渔业安全专项整治,已查扣违规渔船11,行政拘留1人。实施“三干预一报告”制度,在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和大风恶劣天气期间每2小时一次核查渔船动态,对渔船北斗离线、脱离编组或单独航行、临近敏感水域或商船主航道进行干预,督促所辖渔船编组长每日一次报告编组渔船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动态监管,预防事故发生。出台《创新海洋渔业经营体制改革实施渔船公司化试点方案》,加强推进渔船公司化管理与挂靠渔船安全管理。此外,宁波市还进一步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完成汽车制造、铅蓄电池生产、水泥制造“三类行业”企业治理452家,立案41起、罚款74.67万元,总技改投入2.4亿元,334家企业职业病危害浓度达标。去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均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针对突出问题强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有力促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