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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频发伤亡事故,四区房屋建筑工地今明集中查隐患

发布日期:2013-11-20 , 点击数:1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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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晚报讯 最近一段时间,本市建筑工地频发伤亡事故。昨天,市住建委下发紧急通知,宣布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施工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而江东区、江北区、海曙区、宁波国家高新区所有房屋建筑工地,被要求在今明两天,集中进行安全隐患地毯式排查;在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整改消除之前,一律不得复工。其他县(市)区,则参照执行。

  据介绍,此次排查采取建筑施工企业自查自纠和监管部门重点抽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排查的重点,是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工程、高大支模工程、脚手架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情况,以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各房屋建筑工地在自查出安全隐患后应立即整改,并将隐患情况、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当地监管部门。随后,监管部门将对工地进行抽查。其中,正在进行深基坑、高大支模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拆等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的工地,将被全数检查;未按时上报隐患排查表,以及在日常监管过程中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隐患严重的工地,将受到重点抽查。

  在监督抽查中,凡是发现建筑企业未对下属项目全数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并信用扣分;发现自查自纠不认真,现场仍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一律实施行政处罚、不良行为记录、重点监管;对于因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停工整改而拒不执行的,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吊销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

  “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处罚要从重从严。”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处罚不仅针对建筑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也针对监管不力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

  据介绍,今年至今,全市已经发生房屋建筑工地安全事故11起,共致12人死亡。其中,11月12日以来的一周左右时间,鄞州、宁波国家高新区、江北、余姚接连发生伤亡事故,4起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


  □记者 程旭辉 通讯员 叶坚垒 吴培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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