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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余姚、奉化、江东、鄞州、镇海、北仑等各地纷纷召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发布日期:2013-11-21 , 点击数:2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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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三举措加快推进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审批工作
  根据烟花爆竹零售许可政策调整和上级要求,今年慈溪市近350家烟花爆竹零售店要在12月31日之前完成许可证换发工作。慈溪安监局行政审批科力推三项举措,强促《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换发工作。
  一是早培训、精布置。从今年9月初开始,组织慈溪市烟花爆竹经营网点业主及各镇(街道)工作人员进行了烟花爆竹法律法规学习和安全知识培训,重点宣贯新修订的《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及相关上级文件,强调许可证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及申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二是早介入,促效率。对原烟花爆竹经营户,采用提前介入方式,委托属地安监所(分局)进行书面资料和实地审查,慈溪安监局适时组织复查和抽查;对新布点烟花爆竹经营户,由慈溪安监局会同当地镇(街道)进行现场踏勘和审查,加快审批效率。
  三是强保障,推服务。针对今年证书制作量大的实际,一方面加强窗口工作人员对业务系统的培训工作,另一方面加强证书与打印设备的保障工作,以便及时制作证书,顺利完成证书的发放工作。 
截止目前,慈溪市各镇(街道)已基本完成许可证资料申报工作。 
 
余姚市疏堵并重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
 
    时近年底,烟花爆竹销售渐趋火爆。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品,在生产、经营、燃放过程中,因生产操作失误、经营管理不善、质量不合格或燃放不当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有发生。针对这些问题,安监局采取疏堵并重的举措,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安全。
    一是紧抓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作为地区经营链条的最上端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其安全条件、储存产品质量的好坏及安全管理状况直接影响着零售网点的经营安全。烟花爆竹作为特殊商品在经营环节上应当给予适当限制,从批发企业这个经营源头加以控制。因此,该市加大对批发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把仓储设施安全条件关,严把产品质量关,严格检查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制度的落实情况,对批发企业存在的违法储存不合格产品、批发渠道不规范等行为严厉查处,确保源头安全。
    二是狠抓零售网点。批发企业安全管理松懈,产品质量低下,必将导致处于销售末端的零售网点出现问题。针对上述情况,我局采取疏导的方法,一方面在各乡镇选择合适位置,根据人口密度、往年销售量设立常年零售网点,提高对常年零售网点许可准入标准,对网点的安全距离、安全通道、经营面积、消防设施、人员培训等严格要求,使零售网点专业化、规范化。另一方面在春节期间销售旺季,适量审批临时网点,严格按照当地对零售网点核定的最大经营量统一配送,确保储存品种、数量符合安全要求。
 
奉化市裘村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并完成烟花爆竹审批
     随着年底的临近,烟花爆竹的经营又要迎来一个阶段性旺季,为确保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网点的安全售卖,保障居民的人身安全,防止发生火灾事故,裘村镇安监所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进行了安全检查,同时对上报的7家长期经营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现场审核。
    安监所工作人员逐一上门查看,现场查看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消防器材,要求业主定期查看灭火器是否失效,并对个别不会使用灭火器的业主,进行指导示范,要求业主必须掌握。同时,工作人员要求业主将警示标志张贴在营业场所的显眼位置,要求业主自己首先遵守相关规定,安全从自身做起,安全从小事做起。工作人员对其中的一家烟花爆竹经营店不符合规范,拒绝其审批要求,要求其整改后再行申报。
 
江东安监局认真做好好烟花爆竹新法规宣贯工作
2013年9月16日,新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正式颁布实施,《新办法》在对零售经营单位的布点要求上作了重大调整,为及时向各街道和经营户做好新办法的解读,近期,江东区安监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主动、提前行动,着手开展2014年烟花爆竹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危化科及早组织各街道安监所负责人、安管员对新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进行认真学习和宣传讲解,对比新旧办法,找出异同,领会新办法的精神实质,切实运用到接下里的发证、审批和现场检查中,增强对开展工作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的认识。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经营单位的调查摸底,认真对照新法规的标准要求,逐项排查登记,做到心中有数。根据去年绝大多数经营单位仍有继续经营的想法,安监局要求安监所在排查的同时严把关,做好对不合格单位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帮助经营单位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经营须守法的观念。我局还及时将新的实施办法送到了宁波振华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做了有效对接,要求该公司严格依据新的标准和要求,对上年度经营单位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代保管产品及禁销售产品进行合理有效的处理,防止引起社会矛盾和纠纷。
江东东郊街道部署开展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工作
东郊街道根据区安监局的各项工作安排,全面启动了2013年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初审各项工作。
      街道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对烟花爆竹(季节性)零售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街道分管领导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要求各社区、合作社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确保从零售到燃放期间的安全。街道通过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向经营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使经营户充分知晓自身的责任和义务,依法经营。目前东郊街道已进入现场检查阶段,对提出申请的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其具备安全条件;同时要求经营户作出书面承诺,严格按照程序抓好安全工作。
福明街道2014年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申请受理工作全面展开
11月13日,福明街道安监所开始接受辖区2014年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经营许可证申请的经营户的申请,一年一度的烟花爆竹(季节性)安全监管工作正式拉开了帷幕。
   为做好对2014年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工作,街道安监所工作人员专门参加了区安监局组织的对新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培训,了解新旧办法的异同,领会新办法的精神实质,以切实运用到日后的发证、审批和现场检查中。同时,在加强对辖区可能申请的经营户的宣传工作的基础上,街道安监所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经营单位的调查摸底,认真对照新法规的标准要求,逐项排查登记,做到心中有数,按新办法要求,对不合格单位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帮助经营单位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经营须守法的观念。
    下一步,街道安监所将在严把申请第一关的前提下,认真做好实地检查和日常监管,同时,继续组织辖区经营户参加区相关职能部门举办的集中培训和考试。
东柳街道召开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提前部署工作
11月7日,东柳街道2014年度烟花爆竹(季节性)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召开,分管领导陆文杰参加会议。此次会议,目的在讲解宣贯2013年新实施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要求安监所、各社区学习、领会新办法的精神实质,严按各项要求做好零售点现场检查、审查等各项工作。新办法对零售点的相关要求和规定较往年申请条件更加严格,对于下一阶段的受理工作而言,难度增加,就如何对申请经营户做好解释工作,与会人员进行了探讨并最终出台了初步工作方案。
 
鄞州区云龙镇严格把“四关” 做好烟花爆竹审批工作
一是严把布点关。此次烟花爆竹布点工作要求较往年更加严格,为此安监所组织相关申报人员全面细致的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申请单位周边100米范围内无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两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原网点,要求变更经营网点,远离危险区域。
二是严把安全关。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此次审批过程中,严格要求经营户不得将烟花爆竹存放在生活区内。经营网点建立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销售人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零售场所要配足消防器材并确保在有效期内,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时刻提醒客户,严禁烟火。
三是严把经营关。网点经营必须严格按照营业执照登记的场所从事经营活动,不得随意变更经营场所。审批前安监所将对经营场所拍照记录,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安监所在进行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私自变更经营场所,将立案查处,并没收全部烟花,取消零售经营资格。
四是严把数量关。严格要求经营单位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产品销售记录台帐,不准采购和销售B级以上的烟花爆竹产品和非正规渠道的烟花。销售点最多摆放50箱烟花爆竹,严禁私自设立仓库。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取消当年的经营资格,三年内不得申请。
 

镇海区积极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换发工作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和规范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安全监督管理。根据关于颁(换)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工作的通知要求,从11月18日开始,我区安监部门即将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换发工作。
  此次换发证将对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企业进行了实地核查,对企业是否有经营工商登记注册,是否落实安全管理专职人员,柜台摆放是否与其它柜台保持一定距离,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进行了检查。
  为确保此次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换发证工作按时完成,区安监部门围绕上级要求,结合我区零售经营点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对申请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单位严格把关,通过现场审查和材料审查,将对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拒发许可证,严格控制人口密集区的烟花爆竹销售点数量,防止出现集中、连片经营烟花爆竹现象;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经营业主和所有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未按要求参加培训的,一律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销售,不予核发经营许可证;加强防伪标志的管理,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建立进货台账,监控进货渠道,严禁销售非法产品,所有烟花爆竹制品一律加贴安监局监制的仿伪标签,凡未加贴防伪标签的一律按照非法产品处理,对有违规经营行为的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罚。  
区安监部门规定,今年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领数量严格控制,对此次逾期不换发证的零售经营点视为自动放弃处理。本次换发证工作,区安监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
招宝山街道严把“三关”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准入
 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户符合安全规定要求,近日,招宝山街道组织人员对72家申领2014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商户,逐一进行现场察看和审查,依据“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申请条件”,严把安全准入“三关”。
  首先,召开社区干部会议,统一思想认识,由社区对辖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申领商户,把好第一关;其次,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申领商户会议,公布申领条件、经营安全标准,由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商户自行对照,把好第二关;最后,对存有疑义的,或有人举报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申领商户,由街道安监所人员上门再次实地察看确认,把好第三关。
  由于坚持一个尺度衡量,一个标准执行,公开公正,严格把关,今年该街道真正实现了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商户“带病经营”零容忍。
  经审查,该街道34家符合“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申请条件”的申领商户,获准准入,对38家不符合“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申请条件”的申领商户,未接受准入。
 
 
北仑区安监局组织召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座谈会
为了进一步规范辖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11月7日,区安监局在敬德培训学校组织召开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座谈会,各乡镇街道公共安监科主要负责人和有关经办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宣贯上级有关烟花爆竹经营许可会议精神,讨论辖区下步烟花爆竹许可工作方案,部署到期换证工作计划等。座谈会上,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总局令第65号)和宁波市安监局、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的通知》文件精神;传达了市局有关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指示精神;仔细讲解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填报方法。通过认真学习,踊跃讨论,进一步提高了与会人员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统一了思想、口径和做法,为下步做好我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奠定了扎实的群众基础。
  最后,局党组成员裘新晓强调烟花爆竹换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情况特殊,与会人员要深刻理解座谈会精神的同时,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户相关政策的宣贯工作;二是要抓紧完成烟花爆竹经营户周边环境及特殊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三是及时向所在单位领导作好汇报。
北仑霞浦街道召开烟花爆竹安全工作会议
11月8日下午,霞浦街道安监所召开了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户安全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宁波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的通知文件,并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经营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经营工作。
安监所袁所长要求烟花爆竹经营户务必要严格执行经营许可规定,从“安全第一”出发,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经营工作,并再次重申了烟花爆竹燃放的一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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