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宁海县组织开展海上安全整治行动

来源:宁海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19-04-12 , 点击数:1319
【字体: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为深刻汲取近期各地涉海涉渔领域安全事故教训,着力解决海上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宁海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以确保海上安全形势稳定。

自4月8日至30日,逐步完成海上安全大整治工作。4月10日前,宁海县关部门要严格督促落实船东船长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完成排查工作。4月15日前,根据排查阶段查到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定级别、定时限、定措施、定验收”的整治清单,严格落实整治单位和督办单位的责任,对重点隐患要挂牌督办,完成整改。4月30日前,充分利用好渔港这个重要载体,全面推行“港长制”,逐步实现“依港管船、依港管人、依港促安”,全面完成提高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或落实措施,要对照上级通知新要求,作补充完善。全县整治行动由县安委会统一领导,下设综合协调组和渔业船舶、海上交通安全、休闲船舶安全三个工作专班,建立相应工作组织,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层层抓好落实。

二是严格责任落实。结合《宁波市安委办关于近期三起涉海涉渔安全事故的警示通报》甬安委办[2019] 8号)等文件要求,压实海运企业、渔船船东的主体责任,持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工作督导,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召开整治工作专题会议,总结工作、分析不足,研究长效工作机制。

三是注重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营造舆论宣传声势。深入渔村、渔港、码头、航运企业、船员培训机构等积极开展政策法规、商渔船防碰撞、典型事故案例等宣教工作,利用AIS、VTS、北斗等系统平台,加大对渔船集中作业区与商船主航路交叉重叠等重点区域商渔船预警信息发送和动态干预力度,切实提升商渔船船员安全生产意识。

四是严肃追纪问责。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办法,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要求,对负有责任的属地以及涉海涉渔主管部门相关责任人予以警示约谈,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纪严肃问责。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