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一季度以来,特别是“铸安一号”专项执法行动(1月15日至3月31日)开展以来,象山县应急管理局和各乡镇(街道)安监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迅速行动。根据相关要求,突出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三场所三企业”、危险化学品、矿山,企业在停工、赶工、复产、特殊作业等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新上岗从业人员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安全培训,2018年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和隐患,逾期未整改到位,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等为检查重点,集中力量开展精准执法工作。
一季度,根据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统计,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场所)142家,其中本级18家,镇乡(街道)124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04条,责令整改80家,停产停业0家,行政处罚13次,监督检查立案6起,立案率为4%(监督检查立案率应当在15%以上),同比下降300%,罚款7万元,同比下降220%。双随机实施情况为0,检查曝光企业3家。
根据上级要求和本级计划安排,下一步,象山县应急管理局将加大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力度:
一是做好“铸安一号”专项行动回头看。各科室(大队)、镇乡(街道)安监所要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的方式突出前期检查暴露问题较多的地区和行业领域企业进行“回头看”,特别是对限期整改企业进行跟踪复查,并及时反馈检查情况。
二是在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上狠下功夫。督促企业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强化企业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刚性约束的执行力。督促各类企业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彻底整改,消除隐患。
三是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每一项隐患或问题,要下达执法文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要按要求依法实行挂牌督办。坚决杜绝只检查不执法、检查多执法少和处罚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等问题,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到位、执法处理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四是严肃考核问责。此次专项执法工作将纳入全年安全生产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之一。一季度机构改革期间,对执法信息系统未及时录入、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工作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安委办将对安监所长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