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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

来源: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19-05-21 , 点击数:3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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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市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多,安全风险大,事故易发,以及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的实际,近日,市安委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重点围绕增强政治责任担当、强化行业监管措施、落实综合监管责任三个方面提出十一项具体要求。

增强政治责任担当,要求各重点行业领域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既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又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特别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业态、新领域,按照行业相近、专业相通、便利监管的原则,勇于担当,避免监管盲区。要求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由部门党委(党组)副书记或排名靠前的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强化组织领导。要求国有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律责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当好行业领域落实主体责任排头兵,起好示范引领作用。

强化行业监管措施,要求各重点行业领域部门建立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重点监管、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明查暗访通报和事故举一反三等五项工作机制,确保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有序、有力、有效。

落实综合监管责任,要求结合中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加强联系服务和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和巡查考核、警示约谈和执纪问责,打好综合监管“组合拳”,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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