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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来源: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19-05-29 , 点击数: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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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为进一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工作部署要求,我市将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主题,广泛深入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七进”宣传、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富有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实效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应急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宁波“名城名都”建设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及责任单位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同时开展,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特点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全市性大型系列活动

1.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设“安全生产大讲堂”。安委会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要面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使用等重点企业、化工园区负责人和管理团队亲自主讲,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上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安委办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精准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应急管理(安监)部门要结合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七进”活动,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深入企事业单位、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和公共场所巡回宣讲,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努力扩大和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

2.举办安全发展论坛。市安委办组织开展危化行业领域主题交流活动,邀请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专家和部分化工企业负责人参加,探讨交流经验做法、思路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聚焦重点行业,强化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论坛、讲坛、研讨会、协作互助等交流活动,汇智聚力共同助推安全发展。

3.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市安委办将于6月16日在文化广场,和全省同步联动,继续统一组织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日活动,并在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体验交流、文艺演出、VR体验等线下活动的同时,集中推出网络直播、活动参与招募、微信有奖竞答等线上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通过开展广场、社区咨询,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统一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并积极推广“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共同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4.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以危险化学品事故案例剖析和安全科普为重点,征集选送一批安全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动漫等作品,参与中国应急信息网首次“网上安全警示教育展播”活动。组织参与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首次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答题及“抖除隐患”抖音话题活动。市安委办将于6至9月集中开展工贸行业领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专项执法检查,并组织开展2018年事故单位专题警示教育、重大典型危化品事故警示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集中组织观看《生死之间(第五辑)》《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9版)》《覆车之鉴(第三辑)》等主题警示宣传片;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宣传媒介,广泛普及安全科普知识。企业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宣传普及和知识技能竞赛活动,督促标准规范制度上墙上网,推动企业职工熟悉标准、掌握技能、维护权益。全市各级各类宣教基地要在正常运营的基础上,在6月期间加大开放力度,扩大开放范围,吸引更多社会公众走进场馆,参与体验,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

5.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市级相关部门会同相关地区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桌面演练、蜘蛛人高空景光灯安装演练、城镇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演练、住宅小区电梯应急救援演练、水库泄洪放水预警演习、集装箱船碰撞演练、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进一步完善突发事故(件)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各类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开展“七个一批”宣传实效提升活动。通过在6月份集中曝光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各地于6月17日前报送不少于2个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跟踪一批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情况(6月30日前,省、市安委办将对省、市级挂牌单位进行集中跟踪督办);展播一批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各地于6月13日前报送不少于1个自制公益广告作品);招募一批应急志愿者(各地于“安全生产月”期间聘任不少于10名具备一定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能力的人员作为应急志愿者);推进一批应急管理互动体验场馆建设(年底前,各区县(市)建成1个以上应急管理综合体验馆);评选一批优秀安全生产文化作品(详见下文“比赛创作活动”);挖掘一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域先进典型(各地于6月25日前推荐先进典型集体不少于1个、先进典型个人不少于1个),积极倡导“应急安全关乎人人”的理念,共同提升应急安全宣传教育的实效。

(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安委办,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

(二)市级行业特色活动

1.开展“我与化工零距离”公众开放日活动。以“开门办企”的理念,在“中国石化公众开放日”正常开放基础上,特邀40位社会公众走进中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实地感受石化产业安全绿色发展的成长之路。(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中石化镇海炼化)

2.开展千名机关干部“应急知识大学习”活动。以“增强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为主题,面向宁波市行政中心全体机关干部开展“应急知识大学习”活动,结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宣贯、应急安全视频展播、“应急安全标识推推乐”、微信互动等形式,掀起广大机关干部学用应急安全知识的热潮。(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红十字会、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交警局、国网宁波供电公司)

3.开展“神奇实验室”之化学课堂活动。6月16日,宁波科学探索中心将开设一堂生动有趣的“化学实验课”,让青少年体验化学的神奇之处,感受化学世界的无穷魅力,并由亲身参与的孩子们影响到一个个家庭,让大家正确地认识化学、了解化学、使用化学,改变“谈化色变”的现象。(责任单位:大榭开发区安监局、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

4.开展百万职工“查隐患、保安全”百日集中行动。强化安全生产群防群治理念,发动全市百万职工齐“找茬”,畅通宁波市企业职工“12351”事故隐患报告热线电话,防范和消除各类隐患,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责任单位:市“安康杯”竞赛办及组委会成员单位)

5.开展学校实验室危化品专项治理活动。全市教育系统扎实开展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力量开展全市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治理情况专项督查,完善学校实验室规范化建设,推进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清单化管理,实现采购、储存、进出库、使用、废弃物处置的全流程管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6.开展班组安全文化与管理成果展示活动。通过“甬工惠”线上平台,集中展示优秀企业班组安全文化与管理成果,以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推动班组安全生产管理,促进班组安全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相互学习、交流与提高。(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三)比赛创作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地域、行业特点,重点围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安全文化精品创作等活动,征集书法、绘画、摄影、微电影或微视频等安全生产文化作品,通过评选,形成内涵深刻、通俗易懂的安全文化精品体系。各地安委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于6月30日前汇总报送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分别不少于20份、10份,微电影、微视频作品酌情报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精选部分优秀作品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广展示,并报国家、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参与评比。

三、“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内容及责任分工

“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结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以宣传、采访、报道为主要形式,深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发掘典型,总结经验,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

(一)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活动。紧盯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全国化工行业企业明查暗访中发现的我市相关问题,跟踪报道整改和落实情况,宣传经验做法、曝光问题短板,推动属地政府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安全生产执法和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安全法规知识普及、咨询服务、隐患排查等宣传报道和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作业等曝光活动。

(二)开展“三服务”专题行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媒体深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第一线,并结合“进网入企”活动,广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挖掘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下基层、推服务、解难题、办实事的实措实效,体现应急管理在“三服务”中的“真、深、大”。

(三)开展“危化品安全”专题行活动。市安委办在全市危化品大检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将继续强化检查合力、跟踪问效、检查执法,以有效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精准宣传力度,组织媒体记者深入我市危化品企业,对生产、运输、废弃物处理和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报道,特别是针对危化品大检查、危化品“十条”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深入报道。

(四)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用好“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开通网络举报平台,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责任单位:市、县两级安委办,相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加强对“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要层层建立领导机制和活动协调机制,并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认真谋划、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在总结历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今年活动主题,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保障推进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综合防治责任落实、重大安全风险攻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应急管理铁军打造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在精心组织开展好全国、全省和全市性活动的同时,结合地区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各种有区域特色、行业特点的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向纵深发展。

(三)合力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发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在宣传方面的协同配合作用,进一步增强活动期间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形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报道格局和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各地、各有关部门请重点关注中国应急信息网和安全生产月网(http://www.emerinfo.cn/、http://www.anquanone.com/),于5月28日前确定1名联络员(见附件1),并将活动方案和总结(含统计表,统计表将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重要依据,见附件2)分别于5月28日和7月5日前报市安委办。各地请于6月份的每周五上午前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活动期间重大活动随时报送。

联系人:沈㑇、柯艳艳,联系电话:89183169、89183230,传真:89382203。

电子邮箱:22771030@qq.com、357594263@qq.com,联系地址:宁穿路2001号宁波市行政中心3号楼42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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