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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应急管理局督导检查组来姚检查指导“三场所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来源:余姚应急局 , 发布日期:2019-06-28 , 点击数:1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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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处陆枫处长一行来余姚检查指导“三场所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余姚市应急管理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及乡镇街道安监所有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督查组以“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被抽中的部分有限空间企业和喷涂企业进行检查。检查工作采取听取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工作汇报、检查企业工作台帐和实地察看作业现场等方式进行。督查组在检查中发现: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个别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存在安全意识淡薄,未对企业相关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未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在实施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未有效落实通风检测和派专人监护、未有效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等问题。

针对发上问题,督查组强调:一是防范遏制工矿商贸企业较大事故任务依旧十分艰巨,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实际,在去年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持续推进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二是工矿商贸企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提高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能力,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三是在高危工贸企业领域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 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四是加强执法力度,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和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坚决克服安全执法“宽、松、软”现象,强化安全执法震慑力,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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