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全市防台工作会议后,宁波市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紧急通知,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全力做好应对“菲特”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立即启动了防御台风应急响应。当晚发送800多条短信对危化企业发出强风暴雨和大潮警示,明确要求依照企业防台预案做好防台抗台准备、加强值班值守、视情调整生产运输以及突发停电等应急准备,确保安全生产。
未雨绸缪保灾中生产安全
10月6日,宁波市安监局主要领导亲自坐镇、指挥调度,分管领导带队实地检查了北仑、大榭部分风险相对较大危化企业的防台准备情况和当地安监部门防台工作开展情况,同时以电话方式了解掌握余姚、象山、石化园区等其他地区安监部门防台情况,全面分析我市防台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尤其是全市领导干部紧急会议结束后,第一时间召集副处长以上干部传达有关重要精神,进一步要求全力以赴抗台救灾、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市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同时,进一步了解掌握各地情况,研究制定了抓好台风洪涝灾害期间的安全生产对策措施。
宁波市安委办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安全值班工作,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长假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尤其是要全面做好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高度关注涉及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的网络舆情,确保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在台风期间,局领导干部都亲自参加了值班值守,全局机关干部克服种种困难,冒雨蹚水上班、坚守工作岗位,一些干部在居所、车辆进水情况下,依然到班到岗、尽职尽责。全局上下严格执行局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事故信息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根据《宁波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和市防指通知要求,宁波市安监局相继启动防台风Ⅲ级、Ⅱ级应急响应。一是充实精干力量。局主要领导亲自指挥调度,班子成员同心协力、各负其责,带领相关处室共同应对处置、开展工作。专门确定一名局分管领导进驻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现场,同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正常排班,把处级干部充实到值班岗位,增强了应急值守、协调处置力量。二是及时报告情况。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动态,主要是跟踪掌握了解我市危化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矿山和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坚持每天一次向市政府报告相关情况,特别规定紧急情况随时报告。三是加强应急准备。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督促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机构(组织、队伍)切实做好应急人员、物资准备,加强应急备勤,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及时、有效实施处置,尤其是各有关单位的领导要按照应急预案及相关规定,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妥善做好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专门组织召开危险化学品社会应急救援联动单位工作会议,部署应急备勤工作,并再次电话告知督促认真落实,确保及时有效处置各类危化品突发事故。四是落实应急处置。切实抓好危化品从业单位(生产、经营、储存)的防台安全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稳妥地处置了危化运输车辆翻车泄露、废弃冷库拆解引起的残留液氨泄露等2起事故,把事故负面影响控制到最小程度。
帮管并重促灾后安全复产
面对台风“菲特”造成的洪涝自然灾害,宁波市安监局积极应对,科学处置,有效帮助我市危化、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防灾复产,取得了相关企业受灾相对较轻、复产基本安全的实效。
宁波市安监局专门部署开展各地灾后企业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企业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协调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同时,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赶赴一线开展对重点企业的实地指导和“结对”村户的慰问帮扶工作。
他们及时了解重点企业进水、停产等受灾情况,研究帮扶指导企业开展复产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措施。认真开展复产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明确规定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加油站和其它工业等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内容,有效治理事故隐患,严禁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盲目开工复产。帮助指导企业开展复产前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加强对受浸泡烟花爆竹处置、矿山防范泥石流及滑坡事故、危化企业开车前安全检查、加油站进水地下库处置及设备恢复、其他工业企业防止漏电触电等工作的帮扶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严防爆炸、滑坡、坍塌、高坠、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市局领导亲自带队,分别赴余姚、奉化等灾情较重县(市)区,走访部分重点停产停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督促指导工作,走访了市局“结对”的2个重点联系村和贫困帮扶对象,涉水送去群众生活必需的粮食、肉、蔬菜等食品。期间还专门联系了省安全生产专家组开展综合服务指导。各级安委办人员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协调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相关部门,及时落实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为确保广大受灾企业安全复产,宁波市安监局于10月11日下发了《宁波市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台风洪涝灾害后企业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高危行业的复产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和要求;并在宁波日报上进行安全提醒,提示复产企业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同一天,市局成立5个慰问帮扶小组,带领安全生产专家,分赴各地,走访慰问部分重点停产停业企业,指导企业开展复产前安全生产工作。针对余姚灾情特别严重的情况,10月中旬,市局组成4个服务指导组,分赴余姚11个乡镇(街道、开发区),走访30余家危化、矿山、烟花爆竹和一般工业企业,开展恢复生产指导服务工作;会同余姚安监局对被浸泡过的加油站逐家进行检查排摸,帮助企业查找和消除一批安全隐患;请省安全生产专家组赴余姚开展综合服务指导。
在灾后复产过程中,市安监局严格要求企业进行一次彻底的隐患排查,确保做到不安全不复产。对受灾的矿山企业,要求复产前必须经当地安监部门复查批复。对检查中发现隐患较多的危化企业,市局专门组织领导专家再次进行指导检查,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同意复产。如受“菲特”台风影响较严重的奉化市裕隆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市安监局先后两次进行帮扶检查,因5个问题公司未及时整改,严禁其复产。对余姚市300多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受潮的烟花爆竹,要求由批发公司进行回收,交公安部门进行集中销毁,防止烟花爆竹受潮后自燃自爆事故发生。(张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