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全体会员单位参与协会工作的积极性,继续推动协会各项建设再上新台阶,更好地服务和推动全市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经协会会长会议研究,决定在会员单位中开展优秀会员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
全体协会会员参加,按5%~10%比例评比优秀会员。
二、评比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3、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和因违法生产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问题。
4、模范遵守协会《章程》,认真履行会员义务。
5、积极参与协会各项活动,按时缴纳会费。
6、关心协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为协会发展做出贡献。
三、评比方法
每年开展优秀会员评比一次,由会员单位申报和协会秘书处提名相结合,具体流程:
1、由会员单位书面申请(申请表从宁波市安全生产协会网站上下载),每年9月1日开始受理申请,9月15日结束。
2、协会秘书处审查、提名。
3、协会会长会议讨论决定。
四、表彰
1、在每年年度会员大会上进行表彰,并給予一定物质奖励。
2、在协会网站、会刊、微信等平台公布表彰决定。
五、要求
1、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评比工作,踊跃参加,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为宁波市安全生产协会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2、各会员单位要按照《宁波市安全生产协会优秀会员评定标准》(见附件一)进行自评,做到实事求是,确保评比质量,达到90分以上的方可申报,并填写《宁波市安全生产协会优秀会员申请表》(见附件二),将附件一和附件二于当年9月15日前上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 0574-87459943; 陈老师,联系电话: 0574-87268273。
附件一:《宁波市安全生产协会优秀会员评定标准》
附件二:《宁波市安全生产协会优秀会员申请表》
宁波市安全生产协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