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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发力 全员动员 全力攻坚 宁波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进入快车道

来源: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19-08-13 , 点击数: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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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将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纳入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创建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发力、全员动员、全力攻坚,推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入快车道。

一、全力夯实四项基础工作。一是组织一次专题再学习。各地各部门班子成员再次学习上级意见精神,深刻领会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把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要求,统筹谋划好示范创建工作。二是制定一个细化专项方案。对照上级意见要求,特别是市委市政府明确的首批84项重点任务,逐项梳理应由本单位承担的相关任务,细化工作目标,明确责任领导、时间节点和工作措施,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补充有特色、有亮点的创新项目,实行项目化管理,形成细化专项方案。三是启动一次创建再动员。各地各部门组织一次创建工作再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分解责任,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加快示范创建工作进程。  四是开展一次集中再宣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上级意见纳入主题教育重要学习内容,通过辅导讲座、专家讲解、交流研讨等形式,准确把握创建工作具体要求。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三微一端”等宣传阵地,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宣传“七进”,引导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积极投入到创建工作中来。

二、建立实施四项推进机制。一是定期通报机制。各级安委办牵头,对各项创建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汇总通报,2019年,每季汇总通报一次,2020年,每两月汇总通报一次。二是专题会商机制。在创建过程中遇到重大难点问题,报分管领导组织协调,并向上级相关部门联系对接。创建领导小组适时召开专题会议会商,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三是督导服务机制。各地各部门在开展“走亲、解忧、问效到一线”活动中,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内容,督促指导下级单位大力开展创建工作。对工作被动、进展缓慢的单位,运用提示函告、现场督导等方式加大督促力度。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委2019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组织开展全市创建工作落实情况的专题督查,并组织开展模拟测评。四是评估考核机制。对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定期进行自测自评,及时发现和弥补创建工作中的不足和短板。将创建工作纳入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

三、切实落实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定期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要事项,为创建工作提供组织和决策保障。二是强化人力保障。创建工作进入预验收关键阶段起,组织工作专班,实体化运行,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氛围营造、绩效评估、工作总结、验收准备等各项工作。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各单位对自身所承担的项目任务作一次经费投入的梳理统计,对接同级财政部门,实现与年度预算经费相衔接。对涉及2020年的工作事项,提前谋划创建项目预算经费。四是强化技术保障。针对考评标准,积极推广应用城市风险防控、灾害防治、预测预警、监测监控、个体防护、应急处置、工程抗震等方面先进技术和产品。积极借助本市及国内科研院校、第三方机构等专业力量,提升创建工作科技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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