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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1号令 宁波在行动

来源: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19-08-26 , 点击数: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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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1号令)于2019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做好1号令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宁波市应急管理局闻令而动,紧密结合实际,多措并举,不断加强全市安全评价机构管理,有力确保1号令在宁波落地生根。

一、学习引领强认识,准确掌握核心要义。一是集中宣讲学。在部里组织宣贯会的基础上,市应急管理局进一步组织了全市安评机构的集中宣讲,对1号令的学习贯彻进行再学习、再部署。通过新旧对比、案例分析、要点解析,细致讲解1号令的新规定新要求,使执法人员和中介机构更好地掌握核心要义。二是座谈交流学。7月份,市召开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座谈会,在宁波开展业务的19个安评机构进行了交流发言,对学习贯彻1号令和安评机构的从业标准规范提出了意见建议,营造了相互学习、相互督促、共同提高的良好氛围。部分区县市也召开了座谈会,进行1号令的交流学习。三是执法宣传学。结合日常的执法检查,对中介机构进行1号令的宣传,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对照规定进行学习宣讲。通过边查边学、边查边讲、边查边用,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执法与宣传相结合,有力地促进了1号令的宣传落地。

二、执法跟进强落实,大力推进规定落地。一是严格规范执法。严格落实1号令的规定将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严格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在本辖区从业的安全评价机构执行业内的法规标准、评价报告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二是加强执法力度。通过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督检查中对安评机构出具的报告质量、安评人员现场勘验等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查,加大对中介机构从业情况抽查的力度和频度,6月份以来,市本级共抽查了五十多份安评报告。三是严肃追责问责。7月份,对安评报告存在质量问题的两家机构进行了约谈和通报,并给予责令限期整改和警告的处罚,并在全市安评机构座谈上进行通报批评。

三、机制保障强抓手,积极引导行业自律。一是修订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经过前期的学习、调研和征求意见,对现有《宁波市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下步将依据省厅即将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作进一步完善。二是完善中介机构信用评价体系。开展信用建设专项课题调研,形成涵盖评定程序、等级标准、信用管理、激励约束等内容的中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强化对中介机构的信用激励约束。三是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作用。成立安全生产协会安全生产服务专业委员会,通过《宁波市安全生产协会安全生产服务专业服务机构行业自律公约》,更好地规范行业自我管理,强化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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