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机构改革组建市应急管理局,明确原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市水利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原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以及市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等有关职责划转到市应急管理局。
部门“三定”规定印发后,各单位对应急救援相关职责调整和衔接落实工作高度重视,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做好相关工作。慈溪市应急管理局主动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气象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对接,认真落实划转职责,细化工作分工和职责边界,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机制,以会议纪要或协议的形式作了明确,为更好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
在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方面,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了专人联络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定期召开会议;明确了灾情和险情处置程序。在森林防灭火方面,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队伍建设、强化预防和落实扑救等方面建立工作机制。在气象防灾减灾方面,与市气象局强化工作联动合作和气象数据共享,建立了天气联防信息周报,充分发挥气象预警信息作用。在防汛防台抗旱方面,与市水利局在信息共享、水利工程调度和监测预报预警、工程抢险救援等工作交叉部分职责分工进行了逐一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