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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应急管理局五个要求做好法治建设工作

来源:慈溪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19-09-04 , 点击数: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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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慈溪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慈溪市应急管理局工作实际,提出五个要求做好2019年度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组织保障。以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深入贯彻《浙江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积极组织召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

二是依法履行职能,推进“减证便民”工作。加强《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的宣传贯彻,继续深化改革,扩大“网上办”、“跑零次”范围,打造许可审批高速路。继续深化权责清单制度改革,推进全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实现“无证明办事”。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落实违法行为抄送机制,形成执法打击合力,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防止游击战。同时与司法机关建立良好的衔接机制,及时移送涉及治安拘留、刑事犯罪的案件,对按期未缴纳罚款的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是完善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深化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规范率,同时加强对执法案卷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严格遵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质量。

五是扩大法治宣传,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将普法宣传与执法办案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安全生产法治实践全过程,营造出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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