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燃气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今年以来,多地相继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今年7月我区尚田镇、岳林街道先后发生液化气泄漏闪爆事故,造成巨大损失。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做好燃气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意义十分重大。各单位、各燃气经营企业必须保持清醒认识,要站在保安全、保稳定的政治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燃气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我区燃气安全运行。
二是齐心协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镇(街道),相关职能单位要强化监管。要加大对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投入,配齐管理人员队伍和满足工作需要必备的巡查车辆,深入企业生产工作一线进行安全检查,要对燃气供应企业、汽车加气站、LNG点供企业、用气量大的餐饮企业等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隐患,切实抓好辖区内燃气安全工作。对非法设立燃气供应点、违规大量储存燃气、私自瓶对瓶倒灌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燃气经营企业要对场站设施、燃气管线和用户室内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要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做好各类台账记录,有据可查;要对用户室内燃气设施开展定期巡检,指导用户及时纠正不安全用气做法;要保证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装备齐全,性能良好,检测到位。依规守法经营,瓶装液化气企业不得向非自有产权钢瓶、超期未检钢瓶以及表面锈蚀严重或出现明显变形的钢瓶进行充装燃气;不得向无燃气经营资质的人员提供气源;不采购、运输或销售气质成分、热值等低于国家标准的液化石油气;严禁向用户销售掺混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加强对配送环节的管理,节前各企业必须对配送服务的代配送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教育他们对用户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尤其是对属地区域内的独居和年龄较大的困难家庭、外来人员,要免费上门安全检查,保障液化气储存、送气服务等环节安全。管道燃气企业要加强对门站、管道的巡查力度,发现占压、破坏燃气设施、不签保护协议野蛮施工等违法行为第一时间报告;要加强对在建工地的管理,采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汽车加气站要加强对进站加气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消除潜在安全隐患。
三是强化措施,全力抓好燃气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名员工,从制度落实、安全防范、监督考核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加强燃气应急保障工作。各单位要强化应急体系建设,健全领导带头值班制度,节日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外出,确实需外出的,要明确其他人代行职责。负责人要担起安全责任担子,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企业主要领导要及时到达现场,妥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安全用气宣传和指导。各单位要利用电视、网络、短信等平台,运用多种方式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工作,积极组织燃气安全进社区、进广场、进校园等一系列活动,向用户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常识,提高广大用户的安全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