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
发布日期:2013-12-16 , 点击数:1892
11月24日以来,宁波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和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1-11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515起、死亡673人、受伤2487人,同比分别下降9.2%、1.5%、9.1%。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今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安全生产工作批示多达21次,书记、副书记和多位常委,市长和所有副市长都带队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了督查,研究协调解决一批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尤其是习总书记24日在青岛做出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后,市委市政府领导就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密集批示。11月25日晚上,市委书记刘奇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基层、直插企业的方式,夜查石化开发区多家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对个别安全生产制度不够完善的企业提出了严肃批评。卢子跃代市长于25日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各级各部门时刻把人的生命放在首位,在全市开展以油气管道、城市管网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一万的努力防止万一的发生。王仁洲副市长25日上午专题研究部署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陈仲朝副市长带队先后检查大榭及中石化油库、中海油大榭石化等安全生产,特别就抓好油气管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意见。11月25日,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发出《关于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甬党办传〔2013〕163号),就扎实抓好我市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作出进一步的部署和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加以贯彻落实,海曙、北仑、大榭等地党政一把手亲自部署或带队督查安全生产,镇海区把安全生产首次列入“六大议题”、所有区领导计划于12月底前带队开展督查。
二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根据市两办紧急通知要求,针对当前岁末年初和季节特点,全面深入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突出抓好消防、交通、涉氨制冷、油气管道、建设施工、渔业船舶、有限空间、易燃爆粉尘、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治理,严防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在涉氨制冷领域,市相关部门联合研究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培训,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明查暗访、回访复查。12月初,市安监局派出7个组实地检查涉氨制冷、化工企业安全生产70多家,对两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单位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顿。在油气管道和化工领域,市安委办组织市发改、交通、公安、城管、国土、规划、质监等相关部门,深入分析油气管道领域安全问题,研究制定了《宁波市油气管道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在前几年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油气管道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大力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和罐区、港区安全专项检查,扎实推进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余姚市坚持“一查二升三淘汰”,加大全市398家小化工企业整治力度,目前已关闭取缔82家、完成验收235家,停产整顿78家。在建设施工领域,组织开展了房屋建筑、在建市政公用工程、在建水利工程、重点工程等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明确检查方式和工作步骤,重点排查整治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及建设程序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从业人员培训合格上岗,监理企业履责,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危险性较大部分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事故查处等情况。奉化市组织召开了建筑施工安全紧急会议,明确规定主要工程一律停建,必须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动工,目前已检查单位149家、整改隐患284条。在道路交通领域,对营运客车、校车、班车、危运车、工程车、农村小面包车等重点车辆,事故多发、高落差、施工、农村道口及客危营运线路等重点路段,客运场站、公路安全设施、交通工程等开展排查整治。在水上交通领域,集中整治重点船舶和重点水域,全面做好冬季寒潮大风和浓雾防抗,组织开展春运前客运船舶安全集中大检查活动,强化危险货物船运、油料供应与污物接收、油品化工码头等重点单位隐患大排查,加强对原油过驳、油料供受等作业现场检查。在消防领域,出台《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根据“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的要求,重点推进工业企业、出租房和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在渔业船舶领域,深入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突击检查,继续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及整治套(假)牌和涂改船名号等违法行为,加大力度查处“三违”、“三超”行为及休闲渔船违规生产和捕捞渔船从事非渔生产作业,切实做好防雾、避风避浪、避碰防撞等工作。
三是积极探索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在前阶段积极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我市着眼长远,建章立制,进一步着手构建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第一,积极研究、抓紧修订《宁波市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甬政办发〔2008〕226号),坚决推进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第二,由市住建部门着手起草“关于加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的若干意见”文件,明确提出下一步切实加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的工作举措,并牵头建立健全建设施工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第三,按照省安委会统一部署,抓紧制订我市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第四,积极探索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隐患排查治理运行机制,明确企业自查、自报、自纠责任,促进企业主动开展安全管理;构建政府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机制,促进政府由直接排查企业隐患向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转变;构建社会动员和群众参与机制,发挥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在隐患排查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量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绩效,构建考核和追责机制。第五,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为期一年的“双百双千”安全生产骨干培育工程,开展为期三年的第二轮全员安全培训工程,以点带面、着力提高广大劳动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技能。针对我市民营经济活跃、小微企业多的特点,组织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课题研究,及时推进小微企业四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探索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