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通知》精神,近日,慈溪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宁波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慈溪市周巷镇的某公司进行检查,在对该公司2#厂房一楼进行检查时发现现场存放有化学品原料及成品:UP系列油漆(金属漆)257桶,20kg/桶,合计约5.14吨;桶装化学品49桶(甲基异丁基酮),160kg/桶,合计约7.84吨;弹性漆(C系列)21桶,20kg/桶,合计约0.42吨; 2#厂房二楼三楼摆放有多台搅拌机。在该公司3#厂房内存放有乙酸乙酯共有22桶,160kg/桶,合计约3.52吨。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现场表示上述货物为该公司所有,原料主要用于生产水性涂料,偶尔也生产些油漆,成品用于销售。
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当即制作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非法生产危化品行为,并拍摄了照片,提取了UP系列油漆及C系列弹性漆样品,经专业机构检测该两类油漆系危险化学品。2019年10月20日,慈溪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涉嫌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目前该案件已调查完毕,经慈溪市应急管理局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将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并参照《宁波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关于“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的裁量规定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4050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300101元,合计罚没款人民币705101元,该案的罚没款数额系2019年全宁波大市范围内最大的一起事前处罚案件。
下步慈溪市应急管理局将继续严厉打击危化品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