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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应急局三举措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工作

来源:江北应急 , 发布日期:2020-01-20 , 点击数: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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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区级行政改革稳步推进之年,我区将实施更加严厉的烟花爆竹禁燃放规定,这对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管带来许多不确定因素,既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机遇。为做好相关工作,江北区应急管理局采取三个举措,确保了各项事务有序开展和辖区的安全,主要是:

一是及早筹划部署。2019年12月25日,区应急局便通知相关零售企业尽早报名宁波工程学院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主要负责人培训班。随后,根据市局通知,结合本地实际进行有条不紊开展现场查验、发放证照、监督检查。

二是加强教育宣传。在完成零售经营负责人培训的基础上,今年1月2日,通知并组织辖区烟花爆竹零售点学习应急管理部和宁波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上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1月2日,在局公众号专题编辑推送了《注意啦!今年宁波烟花爆竹燃放时间、区域定了》一文,对许可要求、安全燃放和涉及江北禁放等重点内容进行了强调,提醒购买者购买时防火、不能到禁放区燃放。

三是严格核查监督。核查时,邀请了经验丰富的专家,对照标准,逐家实地进行查验,提出了“保证有效安全疏散门、更换过期灭火器材”等12条意见,待全部整改后才予以发放许可证。1月17日,紧随区级部门烟花爆竹监管联席会议之后,又召开了年度安监所和所属烟花爆竹零售企业烟花爆竹许可会议:首先现场集中发放许可证和销售实名制登记簿,提高了严肃性、仪式感;接着通读了《江北区2020年度春节期间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对季节性销售结束后证件收回、各零售者加强培训学习等作了要求;最后局分管领导陈志辉同志从自觉守法经营、安全措施到位、属地加强监管等3个方面作了强调,引导烟花爆竹销售业户、批发企业支持配合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要求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禁止超限存放、依法经营不忘禁放规定。

通过以上法律法规的培训、宁波市烟花爆竹禁(限)燃放宣传和各项许可监管举措,提高了零售业户、批发企业和辖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织密了监管体系,为我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持续稳定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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