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省登记办专家分别讲授了国家安监总局53号令《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省安监局63号、18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演示了“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明确了申报程序与填写要求,现场解答了与会人员提出的有关问题。通过辅导,大家认为危险化学品登记是一项法定工作,必须认真去做好。
最后,会议要求:各危险化学品进口企业要按照省局规定要求,务必在12月30日前完成电子登记材料网上报送工作,并向省登记办提交纸质登记材料;各县市区安监局在本轮登记工作结束后要组织一次专项执法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依据53号令相关规定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