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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应急管理局主动出击 积极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来源:余姚应急 , 发布日期:2020-04-01 , 点击数: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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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重点服务防疫物资相关企业安全生产。通过排摸形成防疫物资及原辅材料相关企业清单,对清单企业落实专人跟踪开展安全服务和帮扶指导,及时收集整理企业生产存在的问题,协调企业用工保障,期间累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服务50余次,发现整改隐患60余项,实现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安全服务指导全覆盖,确保了防抗疫情关键期物资供应企业生产安全。

二是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市安委办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地各部门提前预判疫情防控期间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提前介入、责任到人、措施到人,全力确保医疗单位、隔离区域、养老机构等重点部位和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安全运转。对全市复工进度较快的重点工贸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全面摸排,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掌握重点企业复工复产的时间,建立企业复工复产台账,督促企业落实复工复产防疫措施和安全生产要求。

三是加强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印发《关于加强复工复产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现场核查和安全生产指导,支持鼓励企业通过网络平台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印发《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安全生产告知书》,明确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及疫情防控措施;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健全日常联系沟通机制,采取严密的防护措施,严格落实“六个不开工”和“六个到位”要求,服从全市复工复产统筹安排,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同时,市应急管理局选派精干力量成立7个企业复工安全生产指导组,落实精干力量21人,对各乡镇街道实行分片包干,驻点指导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对企业复工安全培训、安全自查、重点风险管控等内容进行监督指导服务。

四是强化企业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和我市企业复工复产实际,市联防办调整企业复工流程后,我局立即安排17名工作人员赴各乡镇街道,对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重点监管,重点关注企业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要求企业在现有条件下做好闭环治理,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企业要延迟复产或制定落实有效管控措施;对上级部门提出的复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共性问题,立即部署条线落实,重点关注,一旦发现,立即责令整改或督促行业监管部门处置,坚决避免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企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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