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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单位违规施工损坏燃气管道被罚六万

发布日期:2014-01-02 , 点击数: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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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宁波市鄞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一施工单位损毁燃气设施的行为作出处罚六万元的决定。

  2013年9月3日,在鄞州区姜山镇明山路与人民南路交叉口,该市一家工程安装公司,在实施道路改造工程电力管道施工时采用顶管扩孔方法,将埋在同一位置四米多深的地下天然气管道损毁,使周围近千户居民停气,虽经消防人员和天然气业主单位宁波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紧急抢救,还是给燃气公司造成八万多元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后,经区城市管理局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姜山中队、姜山镇政府和相关人员共同努力配合下,对事故作了妥善处理,并对事故责任单位依法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今年来,在该区境内已发生多起天然气管道被损毁事件,对人民群众财产和生命安全带来了很大威胁,为此,区城市管理局和行政执法局相关中队近日将开展全区天然气管线安全隐患大排查,遏制由于施工单位盲目施工损毁地下天然气管道带来的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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