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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安监局荣获宁波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14-01-08 , 点击数:1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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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宁波市安监局被市政府命名为“宁波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近年来,宁波市安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构建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为目标,坚持依法行政,开拓创新,完善制度,规范行为,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全市安监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法治安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示范单位命名标志着我市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下一步,全市安监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争创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契机,更加注重法治安监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同批命名的还有鄞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海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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