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鄞州区安委会已印发宁波市鄞州区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各地各相关部门应认真贯彻上级安委会工作部署要求,抓好本地本行业领域三年行动的部署和推进,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是加快方案制定和动员部署工作。各镇(街道、园区)要根据上级方案,结合自身特点,突出区域特色、工作针对、指标量化、精密智控、本质安全等方面,抓紧完善本级方案。区级各专题专项牵头部门(以下简称“牵头部门”)要积极当好牵头市领导参谋,组织开展专题专项任务的动员部署工作。各地、区级各牵头部门要建立工作专班,加强三年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推动。
二是全面梳理和建立工作任务清单。区级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市三年行动计划专题专项方案、责任分工及进度控制表,梳理本部门牵头的各项任务,进一步细化措施、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形成牵头任务清单,报送本专题专项区级牵头部门。市三年行动计划未涉及的相关部门,也要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抓住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建立本部门三年行动任务清单。
三是加强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和报送。区级各相关部门要对照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每季小结工作情况,于每季最后一月月底前报送相应专题专项区级牵头部门,并抄送市安委办。区级各牵头部门要运用专委会及相关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平台,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涉及本专题专项任务的相关部门做好工作,及时向牵头市领导报告情况,适时组织会议,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做好本专题专项季度报送工作。
四是加强行动宣传和指数发布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三年行动工作的宣传,注重氛围营造,动员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及广大企事业单位积极投入到三年行动之中。市安委办将以简报专刊形式,定期刊出各地各相关部门三年行动工作情况,各地、区级各牵头部门原则上每半月向市安委办报送工作信息不少于一则。要根据省、市安委办即将实施的指数发布工作要求,着重抓好纳入指数范围的三年行动重点工作,确保我市指数位列全省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