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推动作用。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关于加快推进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加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的通知》以及《宁波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宁波市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等省、市防指有关工作要求,经海曙区防指研究,按照推荐为主、兼顾区域代表性这一总体确定原则,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选取高桥镇岐湖村、章水镇燕麻村等共16个村(社区)为2020年度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建设示范点。
本次示范点建设任务于2020年7月中旬正式下达,计划在8月中旬之前完成各项建设任务。任务主要包括防汛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安全避险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宣传培训体系、运行保障体系等七个重点方面。具体包括对棉被、折叠床、应急包、毛巾毯、防潮垫、灭火器、方便食品等避灾安置物资,防护用品、预警设施、救护用具、应急抢险设备器材等防汛防台物资的储备种类、数量等共35个子项提出了具体的达标要求。同时,要求各地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备好备足各类资源,着力补齐设施设备短板,持续完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功能,不断提升全区防汛防台管理水平。
后续,区防指办将视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组建专门的验收组,在8月中旬旬之前各镇乡街道对示范点建设自评打分的基础上,开展区级复评工作。届时将通报各示范点达标验收情况,并确定最终的达标验收意见。达标验收意见也将作为下步海曙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管理示范点创建经费补助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