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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启动全市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8 , 点击数: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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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应急管理局、市直开发园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

根据《宁波市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甬应急〔2020〕26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要求,我局正式启动全市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大力推进宁波市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经过前期的开发调试,“宁波市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中介机构”模块现在正式上线运行。各地要强化系统的实质性应用,督促所属人员和乡镇街道经常性的登陆使用,并将日常检查抽查获取的信用数据及时录入系统区县级系统操作人员要按规定落实对中介机构信用承诺的审核、信用修复、“黑名单”管理等工作。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中介机构正确使用系统,形成查看信用、保持信用、提升信用的良性循环。在系统使用方面的技术问题可咨询系统客服人员(杨老师:19906545815)。

二、积极配合开展中介机构服务满意度调查。为公平公正、全面真实的收集信用数据,我局委托市安全生产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全市开展“宁波市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机构服务满意度调查”。(附件1)各地要积极配合协会开展各项工作,根据需要派员参加片区企业和机构座谈会,选派执法人员参与协会组织的中介机构现场抽查,同时对在属地从业的中介机构服务满意度进行评价,并汇总所属乡镇街道调查问卷(扫描件或电子照片),于9月底前通过浙政钉反馈至协会。(附件2)协会联系人:郑丰,电话:13685839966。

三、全面归集中介机构信用信息。信用等级评定的基础在数据,而数据的归集贵在全面、真实、及时。因此,各地要强化中介机构信用信息的归集,不断拓宽信用数据归集的渠道。要加强对辖区中介机构检查抽查的力度,充分运用应急部、省厅开发的信息系统,对照信用等级评定的评分标准,全面梳理中介机构信用数据,及时输入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确保信用等级评定的全面、及时、有效。

 

附件:1.宁波市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机构服务满意度调查项目主要内容

2.宁波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满意度调查表

3.“宁波市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信息系统”政府端操作手册(中介机构版)

4.“宁波市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端操作手册(中介机构版)

 

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11日


附件1

 

宁波市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机构服务满意度调查项目主要内容

 

一、开展问卷调查(9月底前)。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中介机构服务情况问卷调查。线上通过“宁波市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下由市安全生产协会组织对抽样的400家企业和171家基层监管部门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

二、召开企业座谈会(9月至11月)。分市区(鄞州、海曙、江北)、南片区(宁海、象山、奉化)、北片区(杭州湾、慈溪、余姚)3个片区召开座谈会,分别选取20家代表性企业参加,主要交流中介机构开展服务存在的问题,收集企业对中介机构服务的意见建议,督促各企业落实问卷调查工作。

三、组织中介机构现场抽查(10月底前)。抽取50家中介机构(纳入省系统的10家,未纳入的40家),由市、县两级相关监管人员和协会共同实施,对中介机构的建设规模、技术力量配备、开展服务情况等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并对照“评分标准”对机构进行针对性的核查和评分。

四、组织企业现场抽查(10月底前)。抽样150家工矿商贸、危化烟花(烟花爆竹)、矿山等行业企业,由协会组织安全专家进行对企业现场抽查,了解中介机构服务企业的情况,对相应中介机构进行评分。

五、召开重点中介机构座谈会(11月中旬)。选取部分中介机构参加座谈会议,通报服务满意度调查情况,围绕中介机构服务企业的情况进行交流,提出目前行业存在的问题和有效的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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