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燃气实名制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餐饮业一业联管节前重点区域联合检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开展全县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旦门站涉嫌销售非自有气瓶和未实名登记等违法情况,当场下发限改,并移交至东陈中队进行查处。为加强国庆节前燃气执法检查,进一步保障全县公共安全,近日直属大队通过查看视频监控、二次充装记录信息登记、随机扫描抽查燃气瓶二维码登记信息、查看气瓶充装、销售情况等方式,半月以来已检查燃气储配站24站次,教育劝导8次,下发限改4份,对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违法行为立案查处3起。
一是加强燃气储配站常态化巡查。与各辖区中队共同落实每周2次以上燃气储配站点巡查制度,督促燃气储配站完善气瓶信息化二次充装登记记录,对销售充装非自有产权瓶、未完善二次充装记录、未实行实名登记、消防设施过期、监控设备未记录等违法违规情况予以查处。
二是会同县住建、运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主动与县住建局对接,对定塘、旦门、石浦、鹤浦、西周等燃气储配站检查,对照检查情况,提出经营不到位处与相关的整改措施,并责令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不定期回头看,对落实未到位的予以依法查处。根据群众举报与路段巡查,联合县运管、县公安等部门对西周、史家山隧道等进出口要道进行设卡蹲守,严厉打击燃气外逃瓶。
三是集中对影视城、黄公岙、石浦老水产城海鲜排挡、花鸟市场等餐饮聚集地开展餐饮行业燃气安全检查,对气瓶是否在有效期内、气瓶存储量是否超标、软管使用情况、供气单位、消防设施设置等进行逐一检查,并记录在册。
下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牢固树立安全与预防意识,扎实推进节前燃气执法检查,结合气瓶实名登记完善工作,消除燃气储配站安全隐患,查处销售为非自有气瓶充装、无证经营燃气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互通信息,共建全县安全的燃气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