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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五举措”全面推动渔业船舶领域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专项整治

来源:象山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0-11-03 , 点击数: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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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格落实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船东船长、基层渔业管理组织落实各项安全作业制度和规程,加强渔船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督促船员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服从渔业主管部门指令,谨慎驾驶,切实防范各类碰撞、搁浅等事故险情的发生。

二是严格落实渔船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各镇乡(街道)基层渔业管理组织要加强渔船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定人联船责任人职责,深入开展渔船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防渔船“带病”出海,严防渔船超员和船员无证上岗,充分利用渔船监控系统进行船位监控,发生险情及时开展救助。

三是严格落实渔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充分利用渔船管理平台加强对渔船船位监控,提高船东船长和船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督促船东船长落实以防碰撞、防风灾为重点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加大处罚力度,促进船东船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四是严格落实渔船编组生产制度。进一步优化渔船编组,切实提高海上作业渔船自救互救能力,对落单的渔船,要及时干预、一对一实时监管。

五是严格落实临水作业穿着救生衣制度。加强对渔船救生衣的配备和使用检查,加大视频监控抽查力度和海上作业渔船救生衣穿戴执法力度,着力解决渔船从业人员临水作业未穿救生衣的问题,确保船员紧急情况或意外落水时得到有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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