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3日晚上21时48分,宁波江东海兴工贸有限公司制冷工因错开阀门,造成液氨泄漏事故。
事故主要原因:一是预留管道开口未进行封堵,常闭阀门也未作标识;二是临时更换制冷工,不熟悉设备的操作;三是发生液氨泄漏事故后,制冷工应急处置措施不当,未能及时关闭阀门。
事故发生后,江东区消防、安监、质监等部门立即赶到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了事故进一步扩大。江东区安监局根据事故性质,已责令宁波江东海兴工贸有限公司立即停产整顿,同时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市安监局要求各地深刻吸取江东“1.13”液氨泄漏事故教训,结合《浙江省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举一反三,持续开展涉氨制冷专项治理工作,认真督促涉氨制冷企业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