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协调小组通报了2020年度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行动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名单,宁波市人民政府入选市级考核优秀单位榜单,象山县以全市第一的得分被评为县级考核优秀单位。
2020年以来,象山县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海上“一打三整治”、渔船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及省厅、市局工作部署,抓伏休、保安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强化海上打非治违。开展涉渔“三无”船舶清剿行动,严厉打击海上偷捕行为。全县累计开展海上执法检查1347航次,登检渔船6511艘,巡检码头3464个、巡逻岸线8400公里,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渔船485艘,依法查扣涉嫌违规渔船156艘;开展清港行动17次,查扣小型“三无”船筏126艘,清理地笼网等违禁网具11204顶,查获违禁渔获物20.12万公斤,破获非法捕捞案件17起78人并移交公安。
二是完善渔船伏休管理。设置定人联船责任人452人,定人联船率100%,船籍港休渔率98.68%,在外地伏休渔船均办理异地伏休手续。伏休期间,钓具渔船落实编组生产和渔货物定点上岸,休闲渔船严禁超航区和夜间作业,渔供船实行船员实名登记。
三是加强渔获物销售监管。由交通运输局牵头联合交警、渔政在收费站设卡检查,加强对违禁渔获物陆上运输环节的联合监管;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联合商务、旅游、水产城等部门对全县市场、餐饮、农家乐开展执法检查。伏休期间共检查车辆1837辆,签订餐饮业主责任书866份,检查农贸市场经营户、餐饮店2.3万余户。
四是积极开展增殖放流。配合省“生态修复百亿增殖放流行动”,按照既定计划有序推进县级渔业增殖放流,目前在象山县韭山海域、渔山海域、西沪港等海域完成大黄鱼、曼氏无针无贼、中国对虾等本土品种增殖放流1.08亿单位数量。
下一步,将按照渔船安全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及省市工作部署,对标“重要窗口”建设的新目标新定位,进一步梳理隐患风险,强化渔船管控,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同时坚定不移地推进“打非治违”常态化,将渔场修复振兴进行到底,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海上“两山” 理念实践提供“象山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