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特种作业无证上岗引发的安全事故屡见不鲜,然而,部分企业、人员依旧心存侥幸,无证从事电焊作业。为吸取事故教训,确保辖区安全生产,近日,鄞州区塘溪镇连续查处两起无证电焊作业违法行为。
3月15日,鄞州区塘溪镇应急管理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企业进行日常执法检查时,发现某厂房内有1名电焊工正在进行焊接作业,执法人员立即上前核查。经询问,确认该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涉嫌无证作业。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塘溪派出所,将其带至派出所进行进一步调查。经查实,该电焊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据此对电焊工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3月8日,鄞州区塘溪镇应急管理所行政执法人员对位于塘溪镇邹溪村的宁波市鄞州璐瑜五金厂进行安全生产现场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车间现场电焊工刘某未取得特种作业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经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人员对该企业作出罚款处罚。
2019年11月以来,鄞州区塘溪镇执法、服务两手抓,积极做好特种作业领域常态化检查、督促考证工作,目前已累计取证160人。下一步,塘溪镇将继续保持“零容忍”的态度,继续强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安全检查,坚决打击无证上岗、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行为,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温馨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