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近期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宁波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甬应急〔2021〕9号)、宁波市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甬安委办〔2021〕15号)精神,前期,慈溪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相关涉业镇并邀请第三方专家对慈溪市33家未治理废弃露天矿山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发现大部分未治理废弃矿山为早期开采遗留的老宕面,年代较为久远,多为2000年左右开采。由于早期的不规范开采,未治理废弃露天矿山普遍存在边坡为一面坡,有不稳定岩体、浮险石、楔形岩体,顶部未设置护栏和警示标志,底部未封闭,未设置挡墙或挡墙不全等问题。
慈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报要求属地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照问题及处置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并全覆盖排查未治理废弃露天矿山,突出抓好未治理废弃露天矿、停产矿边坡坍塌等重大风险管控及全面整治,强化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确保重大风险有效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