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简称《规定》)是我国第一部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地方性法规,将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抓好《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杭州湾新区安委办强化联动、多措并举,积极发动相关单位、协作组及全体生产经营单位把握内涵精髓,主动、系统、全面学习贯彻《规定》内容。
一是强化责任,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新区安委办印发本级《<规定>宣传方案》,明确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入开展《规定》的宣贯,并将宣贯开展情况纳入2021年度安全生产经营考核中,全力推动《规定》宣贯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二是丰富形式,营造浓厚学习氛围。要求各单位在办公区域和生产现场显著位置设置宣传专栏,同时通过多形式、宽领域、全覆盖的学习研讨、宣讲等活动,将《规定》的具体要求落实到企业每个车间和班组。目前各企业开展线下自主培训人数已超5000人,下步将持续加大力度,在27个协作组全面铺开。
三是立足实际,注重抓好学习实效。根据《规定》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将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执法纳入安全生产执法计划,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确保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切实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