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安全事故风险防控措施,镇海区从源头入手,坚持针对性和基础性举措相结合,落实三项和控措施,杜绝危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源头管控,严格许可准入。根据宁波市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和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持续推进化工企业进园入区,严格实施市级化工产业“禁限控”目录,严禁在石化区外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对工艺技术来源不明的项目实施“一票否决”。
二、重点管控,全面落实监管。强化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要求企业落实安全风险包保管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目前区内重大危险源企业已全部落实包保责任制。要求重大危险源企业在重要点位安装24小时运行的监测监控设施,并且确保设施完备,完善安全风险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有效运行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三、闭环管控,强化执法检查。根据年度执法计划安排,对全区危化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检查,采取“执法人员+专家”的检查模式,对安全隐患采取“零容忍”态度,加强对危化品企业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检查执法力度。今年以来,共检查危化品企业6家,发现隐患23条,立案查处危化品类非法违法案件4家,约谈企业1家,罚款1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