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安”专项执法行动以来,江北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五四”工作法,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累计执法检查企业41家、事前立案处罚17起、罚款65.368万元、案均值3.85万元,向公安部门移交事前涉嫌违法犯罪1起2人,曝光典型企业5家、向区发改财政通报严重失信企业19家。
一、以“四个手段”大力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一是全面部署安排。5月20日,召开区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部署会,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精神,动员部署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战,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补齐短板;依托“周二夜学”,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全力营造浓厚氛围,为建党100周年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二是开展安全宣传。联合区司法局、经信局在江北8718平台宣讲《宁波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和新刑法涉及安全生产的内容;通过挂横幅、摆放展板、分发宣传资料和小礼品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通过“理论考试+隐患排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召开全区安全管理员职工技能竞赛。 三是开展专项检查。组织街道的21名街长与联村社干部,带着宣传资料与检查登记表,走进自己包干区域内的饭店、宾馆、超市等经营场所,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四是加大执法力度。法授权委托书》和《行政执法责任状》,督导推进全员执法工作,全力营造“人人会执法、人人能办案、人人办铁案”的执法办案氛围;
二、以“四个一批”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集中通报一批、行政处罚一批、公开曝光一批、联合惩戒一批违法违规生产企业,推动企业进一步树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以“四个一律”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正常秩序。突出危化、工业园区、冶金铸造、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检查力度。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从重从快处罚;对发生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及其有关人员,一律纳入“失信名单”。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部分执法部门事前执法“零处罚”情况的出现。
四、以“四个依托”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和新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对重大违法行为敢于“亮剑”,切实加大各类案件特别是事前执法案件的移送力度,积极与区综合执法局对接移交烟花爆竹违法线索,实现我区事前涉刑案件移送“零突破”,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杜绝以罚代刑等现象发生。
五、以“四个精准”大力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质量。整合区镇业务骨干力量,全区组成十二个检查组,采取“三位一体”行政执法模式,通过“区带镇”联合检查、镇级自主检查等方式,实现两个“全覆盖”,即:实现区对各街(镇)全覆盖,各街(镇)对本辖区全覆盖。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的方式,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金属冶炼、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等28项内容。坚持执法计划、内容、标准、方式“四个精准”,要求执法人员强化学习,精学深学《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宁波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掌握执法办案业务,熟悉执法信息化系统操作,通过“主动学”“辅导学”“帮带学”,把法规条文吃透、把标准弄清、把方法搞懂、把业务练熟,提高执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