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双重预防机制是国家关于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的重要机制,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系统复杂、专业分工精细,在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过程中,易出现风险研判遗漏、管控责任不够清晰、排查指引不够齐全或指导性不强等问题,本文结合宁波轨道交通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过程中采取的一些优化措施,对有关方法和成效进行研究,为轨道交通运营及类似企业提供参考和经验。
关键字: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优化
一、双重预防机制在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基本情况
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指出:必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2016年4月,国务院安委办印发了《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文件要求到2018年,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无缝对接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交通运输部于2019年制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具有较强的行业特性,一是业务板块多,涉及设施监测养护、设备运行维修、行车组织、客运组织、运行环境等,二是受外部影响较大,如运营模式和线网规模经常发生变化、运营单位部门分工进行调整,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投用较为频繁等,常见的难点和问题有:理论方面,双重预防机制概念提出的时间较短,企业对于相关理论的掌握还不够深入,分析归纳能力不足,容易出现理论与现实脱节的现象。实操方面,企业对于安全风险辨识仍存在辨识方法不统一、内容辨识不全等问题;另外因风险管控措施过于简单,易出现风险管控不到位、流于形式等问题。以宁波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为例,宁波轨道交通开通时间较短,较其它城市而言,双重预防机制管理方面的经验较少,本文通过调研收集到的事实和数据和上级下发的文件作为依据,开展更深入的实地调查,对宁波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双重预防机制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
二、宁波轨道交通安全运营中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优化研究
(一)风险管理体系优化研究
1.风险辨识优化
(1)危险源分类
1)第一类危险源: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是伤亡事故发生的物理本质。因此把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称作第一类危险源。为了防止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必须采取措施约束、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控制危险源。例如宁波轨道交通车辆段内设置有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库房,库房内储存的柴油则是第一类危险源。
2)第二类危险源:正常情况下,施工过程中能量或危险物质受到约束或限制,不会发生意外释放,即不会发一事故。但是,一旦这些约束或限制能量危险物质的措施受到破坏或失效,则将发生事故。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称作第二类危险源。第二类危险源主要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误、环境因素三个方面。例如宁波轨道交通车辆段内危险化学品库制定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或其他管理制度,规范人的行为、物的状态和环境因素,控制爆炸事故的发生,这些办法或制度则是限制措施。但如果作业人员在危险化学品库内动火,库房内通风设施不完善、检测报警设施不完善、作业人员违规作业等就是第二类危险源。
(2)危险源类别统计
《地铁运营线路危险源辨识及评估分级优化方法应用》中通过对北京、广州、深圳、成都等城市地铁运营线路的调研,对现阶段国内在地铁运营危险源辨识及评估分级存在的问题进行改善,从危险源分类、危险源辨识时机、危险源辨识程序等3个方面对地铁运营危险源辨识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优化设计方案。宁波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通过借鉴《应用》中研究成果,并根据宁波地铁的实际情况,结合《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19〕7号)的相关要求,对宁波轨道交通运营危险源分类代码进行了优化设计,并对危险源类别进行统计
经统计分析,共存在各类危险源1101项,按照设计的宁波轨道交通运营危险有害因素分类代码方案进行分类,存在的1101项危险源类别可划分为人、物、环、管等四大类,42小类。危险源统计分析情况参见表1-1所示。
表1-1 危险源统计分析表
第一级代码 | 第二级代码 | 第三级代码 | 小计 | 占比 | 小计 | 占比 |
A人的因素 | A1心理、生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 A1-1负荷超限 | 4 | 0.36% | 549 | 49.86% |
A1-2健康状况异常 | 2 | 0.18% | ||||
A1-3从事禁忌作业 | 0 | 0.00% | ||||
A1-4心理异常 | 0 | 0.00% | ||||
A1-5辨识功能缺陷 | 0 | 0.00% | ||||
A1-6其他心理、生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 3 | 0.27% | ||||
A2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 A2-1指挥错误 | 17 | 1.54% | |||
A2-2操作错误 | 322 | 29.25% | ||||
A2-3监护失误 | 21 | 1.91% | ||||
A2-4检修技能不足 | 72 | 6.54% | ||||
A2-5其他操作错误 | 108 | 9.81% | ||||
B物的因素 | B1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 B1-1危害物质 | 14 | 1.27% | 406 | 36.88% |
B1-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缺陷 | 26 | 2.36% | ||||
B1-3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故障 | 268 | 24.34% | ||||
B1-4设备设施超负荷运转 | 0 | 0.00% | ||||
B1-5建筑结构缺陷 | 5 | 0.45% | ||||
B1-6其他建筑结构危害 | 10 | 0.91% | ||||
B1-7防护缺陷或故障 | 50 | 4.54% | ||||
B1-8电伤害 | 5 | 0.45% | ||||
B1-9噪声 | 2 | 0.18% | ||||
B1-10振动 | 1 | 0.09% | ||||
B1-11辐射 | 1 | 0.09% | ||||
B1-12有害光照 | 0 | 0.00% | ||||
B1-13信号缺陷 | 3 | 0.27% | ||||
B1-14标志缺陷 | 2 | 0.18% | ||||
B1-15其他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 19 | 1.73% | ||||
B2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 B2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 0 | 0.00% | |||
C环境因素 | C1恶劣气候与自然环境 | C1-1台风(大风) | 4 | 0.36% | 144 | 13.08% |
C1-2高温 | 4 | 0.36% | ||||
C1-3雷电 | 2 | 0.18% | ||||
C1-4大雾 | 1 | 0.09% | ||||
C1-5暴雨 | 11 | 1.00% | ||||
C1-6洪水 | 8 | 0.73% | ||||
C1-7泥石流 | 0 | 0.00% | ||||
C1-8地震 | 2 | 0.18% | ||||
C1-9地质灾害 | 0 | 0.00% | ||||
C1-10冰雪 | 3 | 0.27% | ||||
C2作业场所环境不良 | C2-1空气不良 | 1 | 0.09% | |||
C2-2采光照明不良 | 3 | 0.27% | ||||
C2-3温度、湿度、气压不适 | 9 | 0.82% | ||||
C2-4粉尘过大 | 4 | 0.36% | ||||
C2-5场所杂乱 | 3 | 0.27% | ||||
C2-6地面湿滑 | 15 | 1.36% | ||||
C2-7作业场所建筑环境缺陷 | 32 | 2.91% | ||||
C3外界不良因素 | C3外界不良因素 | 37 | 3.36% | |||
C4其他作业环境不良 | C4其他作业环境不良 | 5 | 0.45% | |||
D管理因素 | D1职业安全卫生组织机构不健全 | D1职业安全卫生组织机构不健全 | 0 | 0.00% | 2 | 0.18% |
D2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未落实 | D2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未落实 | 2 | 0.18% | |||
D3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 | D3-1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未落实 | 0 | 0.00% | |||
D3-2操作规程不规范 | 0 | 0.00% | ||||
D3-3事故应急预案及响应缺陷 | 0 | 0.00% | ||||
D3-4培训制度不完善 | 0 | 0.00% | ||||
D3-5其他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 | 0 | 0.00% | ||||
D4职业安全卫生投入不足 | D4职业安全卫生投入不足 | 0 | 0.00% | |||
D5职业健康管理不完善 | D5职业健康管理不完善 | 0 | 0.00% | |||
合计 | 1101 | 100.00% | 1101 | 100.00% |
2.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手册模板优化
依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19〕7号),并根据国内运营成熟地铁经验、其他行业的常规作业,结合宁波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手册原有模板,进行了优化设计,具体参见表2.1~2.2所示。
表2.1 宁波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手册模板(原)
序号 | 活动/过程/区域 | 风险源名称 | 风险描述 | 风险产生原因 | 危害特性 | 类型 | 可能造成的后果 | LS法 | 直判法 | 风险控制责任人岗位 | 已采取措施建议降低危险措施 | |||
可能性(L) | 严重度(S) | 危险值(R) | 危险等级 | |||||||||||
表2.2 宁波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手册模板(优化后)
序号 | 业务板块 | 风险点 | 风险描述 | 风险等级 | 风险管控措施 | 风险管控责任岗位 | 风险管控责任人 | |||||||
单元 | 子单元 | 危险源 | 危险源类型 | 可能造成的后果 | 后果类型 | 可能性(L) | 严重度(S) | 风险值(R) | 风险等级 | |||||
优化后的表格新增了业务板块,将风险点细分成单位、子单位,并整合原表中风险描述内容,管控措施落实到责任岗位、责任人,使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手册更加清晰明了。
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将运营安全风险业务板块分为设施监测养护、设备运行维修、行车组织、客运组织、运行环境等。
(1)设施监测养护类风险点:桥梁、隧道、轨道、路基、车站、控制中心和车辆基地等;
(2)设备运行维修类风险点:车辆、供电、通信、信号、机电等;
(3)行车组织类风险点:调度指挥、列车运行、行车作业、施工管理等;
(4)客运组织类风险点:车站作业、客流疏导、乘客行为等;
(5)运行环境类风险点:生产环境、自然环境、保护区环境、社会环境等。
3.风险评估
风险辨识后,各部门、中心应当对所识别的风险逐一进行风险等级评估,综合考虑作业场所、受威胁人数、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评估每一风险发生的可能性(L)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度(S),综合L及S的评估结果,得出该风险的风险值(R=L*S),根据相关权限判定或初步判定为重大、较大、一般、较小风险等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种颜色标示。企业根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分布图。
4.风险管控
《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管理理论分析》中指出企业应选择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控制措施、个体防护措施等对安全风险进行控制。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相应的安全风险等级,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控,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管控措施是指对降低安全风险所采取的应对措施,即降低风险要素中危险源发生的可能性和可能导致后果的严重度(即应急措施)。
宁波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风险管控措施符合设施设备运行维护、行车组织管理、客运组织管理、从业人员管理、保护区管理等有关规定,并及时纳入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作业标准或应急预案。
5.安全风险四色图绘制
宁波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四色图以车站为例,针对区域内的安全风险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分别依次对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较小风险进行标示,从而绘制而成的风险可视化样图。根据车站、站台隧道等区域内的各专业系统所辨识、评估的危险源以及该区域的平面图纸进行绘制。
例如大通桥站安全风险四色图:
醒目的风险四色分布图可以清晰看出整个区域内哪个风险较高,哪里比较安全,可以清楚的掌握车站内各个区域安全风险情况,对整个区域安全风险情况一目了然,并作出不同管控措施。宁波轨道交通目前仍在优化设计阶段,接下来将对优化成果融入至双重预防机制信息系统中,实现可视化操作,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不同等级的安全风险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二)隐患排查体系优化研究
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交运规〔2019〕7号)的相关要求(如第十三条),对照运营单位风险数据库,逐项分析所列风险管控措施弱化、失效、缺失可能产生的隐患,确定隐患等级,并按照“一岗一册”的原则分解到各岗位,形成各岗位的隐患排查手册,明确排查内容、排查方法、排查周期等内容。根据宁波轨道交通运营实际情况,结合各岗位所属专业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把本专业涉及的设计、施工、安装、维修、管理等相关的标准规范辨识出来,按照国标、行标的顺序排列辨识相关适用隐患排查的条款,从而进一步补充完善隐患排查手册。
因此隐患排查手册的排查项目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来源于运营单位风险数据库,一部分来源专业相关的标准规范。
其中,对照运营单位风险数据库,逐项分析所列风险管控措施弱化、失效、缺失可能产生的隐患,确定隐患等级,并按照“一岗一册”的原则分解到各岗位;来源于相关专业的标准规范的隐患条款的辨识方法如下:
从四个方面选取相关标准规范条款,依次为:人员类、设备类、环境类、管理类。
1.人员类
包括:对上岗资格(上岗证、资质证书(若有)、特种作业证等)的要求,对具体培训的要求,对参与演练具体频次或内容的要求等。
2.设备类
包括:对与安全相关运营过程中可能发生变化的数据类(如:绝缘强度)的要求,对直接可能对人员造成伤害的要求,对应急装置或设施(如:端门打开的要求)的要求,对标志标识的要求等。
3.环境类
对预防自然灾害的要求,对地铁保护区(若涉及的话,不涉及可不选取)的相关要求等。
4.管理类
对供应商(第三方检测单位、第三方评估单位、委外单位等)有具体要求的条款,对相关文件有明确备案的要求等。
四、结语
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管理和控制,并对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从而建立起双重的预防控制机制,可以有效的应对安全风险,实现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预防。本论文对双重预防机制的概念进行了深入的辨析,对宁波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相关工作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整理,从而可以更好的掌握安全生产特征和规律,建立并优化安全风险辨识、评价、等级划分,应用制度措施、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来有效应对多种类型安全风险。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力度,促使安全事故的预防向标准化、科学化和信息化转变,把安全隐患消除在安全事故发生之前,从而提升对安全生产掌握能力,为实现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遏制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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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金央波,1988年6月,浙江慈溪,注册安全工程师,大学本科学历,就职于宁波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现场安全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