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开始,《宁波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正式实施。鄞州区明楼街道坚持以宣传为基础、以服务为支撑、以执法为抓手,严格依法治安,强化落实责任、狠抓预防监管、深化源头管控,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宣传,督促企业主动履责。通过“码上安全”智能服务平台,线上线下齐发力开展无死角宣传。一方面通过“码上安全”的手机端宣传栏推送《宁波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相关与企业相关的重点条款,另一方面应急所对网格员进行先期培训,然后这支经培训后的宣传员队伍在月巡查中,挨家挨户进行带上宣传折页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让每一家企业负责人都做到入脑入心。
二是强化督察,推动企业落实主责。实行街道党工委领导街长负责制,组成由机关干部、网格员组成的工作组进行分片包干,把督促企业定期自查作为落实主体责任落实的切入点,采用一查二劝三督的工作流程,开展扫街督察。对于不配合的第一次劝告,不听劝告告知相关法规,拒不整改的上报应急管理所。同时街道纪工委对街长负责制工作也实行不定期抽查,对于个别工作不力的由纪工委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是强化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责。坚持“将隐患当作事故”来抓,对于经检查劝说及领导督查仍不改正的企业单位,进行执法检查不手软。形成一查二劝三督四罚闭环流程。通过开展执法检查、1-8月份明楼街道共执法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八十余家,发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单32份,办理处罚案件5起,罚款11万元,移交消防处罚一起,罚款5000元。